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5月25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四川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进入三审的修订草案亮出一系列贴近民生的新内容:鼓励父母通过亲子运动等方式,培养未成年人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针对青少年的体质与心理健康,三审稿专门增加一款规定:鼓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通过亲子运动、家庭健身、户外活动等方式,培养未成年人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振闽在对审议结果作说明时表示,这一修改源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的呼声,大家普遍认为应当更加突出体育对青少年强健体魄、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重要作用,促进青少年心理素质与身体健康协同发展,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
运动中突发心脏骤停的悲剧时有发生,急救保障成为审议焦点。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有利于提升心源性猝死等突发事件的急救时效,切实保障健身群众生命安全。为此,三审稿提出: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并鼓励经营性体育场所同步配备。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上,三审稿明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意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应急避险功能设置,提升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对和避险避灾能力。”
三审稿还着眼体育事业多元化、智慧化、便捷化发展,规定:“支持依托田园风光、民俗村落等乡村特色资源,开发山地骑行、户外徒步、水上运动、传统体育展示、农事体育体验等乡村体育旅游产品。” 并明确“本省推动智慧体育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进体育资源整合、数据共享,提供智慧便捷的体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