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珩
6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消防救援局获悉,四川近期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曝光行动,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和住户携手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

什邡市印月花园小区存在“飞线充电”隐患。
检查中,“飞线充电”的情况仍然存在。在德阳什邡市印月花园小区,消防检查人员发现小区内不少住户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在遂宁射洪市和富家园,消防检查人员发现小区内同样存在飞线充电的情况。“线路露天使用,在日晒雨淋下更容易磨损老化,如果出现短路和漏电情况可能引发火灾。”检查人员表示。

屏山县永逸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充电的隐患。
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和楼梯间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在宜宾市屏山县永逸小区,消防检查人员夜查时发现,一些住户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和楼梯间里,还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在自贡市富顺县富州花园B区,消防检查人员发现多处单元门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