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高考在即,为做好中、高考前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整治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日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突出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6日凌晨,全市共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168起、酒醉驾77起,依法拘留12名“飙车炸街”驾驶员和10名“无证驾驶”驾驶员。

现场直击
喜树街与海棠路交叉口
提醒大排量机动车不要猛轰油门
6月6日晚,高考前一天,记者跟随成都交警来到市民反映存在“飙车炸街”现象的路口——锦江区喜树街与海棠路交叉口,路边乘凉的杜大爷表示,前段时间确实听到过两次摩托车炸街的声音,一般都是在深夜,“都是在睡觉的时候出现,声音比较大,很影响睡眠。”

晚上21时40分许,民警在路口拦下一辆摩托车,经查,该摩托车排量为250cc,无非法改装痕迹。“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150cc(不含)排量以上的摩托车不得进入绕城以内道路行驶,依法对你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一分。”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宁春城表示,“此外,高考临近,在后续驾驶过程中,请文明驾驶,不要猛轰油门。”

与此同时,多辆大排量摩托车、四轮汽车被民警拦下检查,均未发现非法改装痕迹。“我们对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点位进行重点查处,提醒这些大排量车辆驾驶员,今后在驾驶过程中不要猛轰油门制造噪音,减少对周边居民、中高考考生的影响。后续我们还将持续查处此类违法现象,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安静的出行环境。”成都交警三分局车辆管理中队副中队长吴晓乔表示。
西货站路
发现小型轿车擅改排气
6月6日21时23分,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在青羊区西货站路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涉嫌改装排气管。经查,驾驶人陈某某擅自改装排气系统,民警现场对其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陈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恢复车辆原厂设备状态。

茶店子路与子星路交叉路口
有小型轿车涉嫌非法改装
6月6日21时42分许,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在金牛区茶店子路与子星路交叉路口,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涉嫌非法改装。经现场核查,驾驶人张某擅自改装排气系统,民警现场对其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恢复车辆原厂设备状态。

截至6月6日凌晨
共查处非法改装168起、酒醉驾77起
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结合路网分布、夜间车流特点,在城市主次干道、居民聚居区、商圈娱乐聚集地、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逻的模式,全面摸排机动车噪声扰民高发、多发的点位和时段,组织交警、巡特警、刑警、派出所民警等多警联动,精准设置整治点位219处,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在全市全域严查严处“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6月6日凌晨,全市共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168起、酒醉驾77起,依法拘留12名“飙车炸街”驾驶员和10名“无证驾驶”驾驶员。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集中整治结束后,夏季百日攻坚行动还将持续推进,全力巩固战果,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考生和市民营造安全、有序、宁静的道路交通环境。
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指超速、竞速、蛇行穿梭等危险驾驶行为。
“炸街”:指通过非法改装车辆(排气管、消音器、进气口等),人为制造超出正常标准的轰鸣声,故意让引擎“怒吼”、排气管“放炮”,以吸引眼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故意制造交通噪音扰民扰学,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违规开展非法改装业务的门店,将联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驾驶人擅自改装排气管、拆除消声器,刻意制造高分贝噪音,严重干扰市民休息和考生备考。同时,此类行为常伴随超速行驶、追逐竞驶等危险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外,个别维修门店违规承接非法改装业务,滋生违法利益链条,诱发各类交通违法。
针对成都市部分路段夜间机动车、摩托车“炸街”扰民现象,该负责人表示,一定严惩不贷。
诉求反映渠道一
市民朋友们
如果发现
机动车“飙车炸街”噪音扰民行为
可以通过多个举报平台
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直接举报和反映
①拨打962122成都交警服务热线,直接进行电话举报。
②关注“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蓉e行”进行线索举报。
诉求反映渠道二
大家也可以点击下方链接留言
有关部门将及时回应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内容来源:成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