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科技公司涉嫌“培训贷”诈骗,12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成都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2026-06-17 18:24:06来源:消费质量报编辑:牛霄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当前,成都市正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市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和“招转培”“培训贷”“套路聘”等虚假招聘行为。近日,成都市人社局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提醒广大求职者防范类似求职“陷阱”。

案例1 成都某科技公司“培训贷”涉嫌诈骗罪案

成都某科技公司联合3家关联公司,在58同城、BOSS直聘等平台发布“月工资8000元至12000元”的高薪招聘信息。求职者面试后,涉案公司以固定话术诱骗其签订培训协议,并要求其通过办理高息消费贷款的方式支付培训费。培训完毕后,涉事公司通过包装简历或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将求职者推送到与招聘信息描述严重不符的岗位入职,并要求求职者签署声明以规避前期诱导贷款的违法事实,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目的。

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经立案调查认定,成都某科技公司及其3家关联公司的12名犯罪嫌疑人以“培训贷”方式骗取9名求职者20.54万元,其行为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四川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套路聘”虚假招聘案

2025年12月以来,四川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与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润滑设备公司签订任何委托招聘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发布两家公司虚假招聘信息。求职者前来应聘后,涉事公司以上述公司职位已招满为由,诱导求职者前往省外务工,承诺期满后安排回原招聘单位工作,但省外务工实际报酬也与招聘信息宣称不符,遂引发求职者投诉,造成恶劣影响。

成都市郫都区人社局经立案调查,认为该公司违反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遂作出罚款10000元、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针对该公司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郫都区公安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3 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转培”虚假招聘案

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构招聘岗位、夸大薪资待遇、诱导求职者签订《实训带教协议》。该协议中约定消费者如违反指定条款,公司有权不退还消费者已缴纳费用,并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

人社、市场监管部门经联合调查后,分别对涉事公司作出相应处理决定:成都市锦江区人社局认为,该公司并无真实招聘岗位,其虚假招聘行为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遂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当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通过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遂依法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成都某物流有限公司“招转租”虚假招聘案

2026年2月以来,成都某物流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高薪招聘货车司机岗位,承诺“不负责装卸、不租车卖车、不收取费用,综合月收入9500元至13500元”。求职者前往该公司应聘后,公司以“高收入”诱导求职者签订《车辆租车承包合同》,并收取押金或通过网络平台绑定自动扣款。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经立案调查认为,该公司实际并无货车司机岗位,本质系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流,其行为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遂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目前,该公司已关停。

案例5 四川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职介”虚假招聘案

四川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视频号“成都央国企就业指导升学规划”发布部分央国企招聘信息,并收取高额求职指导费。

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经立案调查认为,该公司未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发布招聘信息,且未取得相关央国企授权,存在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遂责令该公司立即删除所有信息,并下达责令停止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删除所有招聘信息,微信视频号“成都央国企就业指导升学规划”已注销。

成都人社局提醒,求职者如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侵害就业权益的情况,请保留聊天记录、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及时向人社、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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