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蒙 张庭铭
近日,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南阳40平米夫妻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索赔数千元一事引发全网哗然。结果是“遇见小面”方连夜撤诉、创始人宋奇凌晨致歉并承诺免费赠予商标,却依旧难挽网友的负面评价:储值会员集体退费,门店差评扑面而来。那问题来了,“遇见小面”这样的维权行为合法吗?小铭今天就来给你切一切。
正当商标维权,以保护品牌商誉、维护公平竞争为初衷;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类似于“遇见小面”这样的维权操作不仅可能背离了这一核心,还可能于法无据。
其实,从法律上说,商标近似判定,需结合音、形、义、整体标识以及消费场景等综合判定。
从相关标识来看,“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字体和外观明显存在不同。另外,“渝”字还是重庆市的简称,属于公共通用地理词,不存在属于某一家独占的情况。
再者,从消费场景和主观意图方面来看,公开报道披露的信息显示,在“渝见小面”所在地也没有“遇见小面”的店铺。没有店铺,就多半不会导致当地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自然也就不会产生侵权。
最后,据报道,“渝见小面”商家的门头自己做、装修独立设计、菜品都是自己研发,也没有相关模仿的痕迹,可能不会有主观上的侵权故意。所以,还是那句话,“遇见小面”这样的维权操作可能于法无据。
在小铭看来,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初衷是鼓励创新,而非大企业收割小微商户的工具。唯有守住合法、适度、善意的维权边界,才能让知识产权保护回归正轨,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