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内江市纪委监委对原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罗尤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尤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要项目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尤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尤发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