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问题清单”带来的监督之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提升审议意见质量深度观察

2026-07-02 18:00:0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新宇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在刚刚过去的6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80次主任会议。会上,多份审议意见报告让人印象深刻。这些报告均附有一份“问题清单”:“部门预算绩效观念不强”“财政资金闲置低效”“畜牧企业金融政策落地难”……一条条问题被清晰列出,指向明确,均可对照、可追踪。

如何让监督长出“牙齿”,让每一句审议都不白说?四川的破题之道,从一张“问题清单”开始。

新处方:一张“问题清单”的诞生

没有寒暄,直入主题。在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间会议室里,相关负责人与分管副省长面对面,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等多个部门负责人逐一汇报对一份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这是发生在2025年的一幕,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审议意见办理,当面听取省政府汇报。

创新举措不断推进。2025年9月1日,修订后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这部新规做了一个关键设计: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形成具体的“问题清单”,附在审议意见后面,一并交给“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

光有清单还不够,还得有人盯着办。新规同时明确,专门委员会可以通过听取汇报、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的跟踪监督报告要印发常委会会议。如果办得不好,主任会议还可以决定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必要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5年10月,《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首次将“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制度写入省委文件,要求“全程跟踪问效”。省政府也随之建立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办理机制,让内部处理人大审议意见有了标准化的操作流程。

一套从“提出问题”到“交办任务”再到“跟踪验收”的制度框架,基本成形。

动真格:清单交出去,问题解决了多少?

河流跨区域污染,一直是个容易“扯皮”的问题。上游说是下游的事,下游说是上游的锅,推来推去,河道还是脏的。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在相关审议意见的问题清单中,毫不回避地开出了具体“药方”:落实相邻地区河湖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跨区域执法标准、建立有效举报奖励机制。

如今,这些“药方”正在变成现实。川渝两省市已签订共建幸福河湖合作协议并印发实施方案;川陕甘三省深化嘉陵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召开了联席会议;川渝滇三省市联合开展检查近百次,查处突出问题20余个;成都、绵阳等地还建立了有效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一起监督。

在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在问题清单中直指要害:及时废止旧条例,将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如今,相关立法事项已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而“农民增收纳入实绩考核”也已变成一项“硬杠杠”。

清单交出去了,如果办得不行咋整?四川还有后手。

监督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时,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报告机关不能就此翻篇,而是必须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常委会。

“基本满意不等于满意。”省人大常委会一位组成人员解释道,“这就像考试得了‘及格’,但错题必须订正。背后涉及的工作短板,必须正视并及时改进。”

2025年,省人大预算委就对满意度测评为“基本满意”的2家单位开展了“靶向跟踪监督”,盯着问题改,改不好不罢休。

这种理念的转变,被评价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监督不是走程序,而是要实实在在回应群众的关切。

怎么改?让每一句审议都不白说

成绩单亮眼,问题也不回避。

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审议意见质量提升工作交流会,把短板一一摆上了台面:会前调研的深度不够,审议发言的质量需提高,审议意见的形成与转化机制要完善,跟踪督办力度得加强……

怎么解决?省人大常委会明确了新打法——构建审议意见“提、办、督”全链条闭环机制,三个环节都要硬起来:

提得好:会前调研杜绝“踩点式”走过场,综合运用大数据、随机抽查等手段,把报告没写、会上没说的真实情况摸透,调研报告务必问题讲透、建议提实。

审得透:打破“一团和气”,推行“重点发言+补充发言”,遇到分歧敢于搞“辩论式审议”和深度询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到会应询,现场问、现场答,确保审到要害、议透实质。

办得实:审议意见紧扣讨论焦点,直接拉出“问题清单”,明确“谁来办、办什么、办到哪一步”,剥离空话套话,硬性要求限期反馈。

“提升审议意见质量并非一日之功,但方向已经明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26年要做的就是把这套“闭环”做实做细,真正写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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