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咨询指导生意没有做成,为了泄愤就私自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把考生的高考志愿改了!胆子太肥了,这可是犯罪行为!最终,这个行为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大家好,小铭今天来和大家聊的就是这样一起涉及高考志愿填报的案例。案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背后又有哪些法律知识?
按照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案情,在2025年7月,本科批次B段第三次征集志愿信息发布后,考生小明的高考分数有可能被本科录取。小明父亲多次联系达州市达川区某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大刘,希望其帮忙填报志愿。
7月30日,小明将身份证号码、考生号、密码全部发给大刘。时间到了8月4日,小明母亲与大刘就填报该次志愿事宜及价格口头达成协议,并约定到宣汉县某教育机构填报志愿。后来,小明母亲经过对比,觉得大刘的收费太高。于是,小明母亲就联系了其他人在当天晚上9点帮忙进行了志愿填报。
这边大刘还在等着生意上门,另外一边小明的志愿已经填报完毕了。大刘在久等未果之后,就意识到自己的生意“黄了”,由此心生怨恨。于是,大刘一气之下用小明的账号,私自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将小明已填报的本科批次志愿全部删除。到了第二天,小明一家发现了异常。但是,这个时候本科第三次征集志愿已填报结束。大刘这一操作,使小明直接错失了本科录取机会。
宣汉县人民法院认为,大刘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删除他人存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高考志愿信息,造成他人无法被本科批次录取,后果严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大刘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大刘被宣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大家一定要注意!高考志愿数据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擅自删除致考生无法正常录取,后果严重,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小铭也提醒各位考生与家长,考生号、身份证、填报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交由中介、陌生人保管登录;另外,各类志愿咨询从业者更要守住职业底线,生意不成可以协商,但是万万不能篡改志愿,否则将可能触碰刑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