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7月13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执法检查组来四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川期间,执法检查组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以及省级相关部门有关情况介绍,并召开座谈会与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还前往阿坝州理县、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汶川县等地检查羌寨生态保护及人居环境整治、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开展、大渡河上游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生态文化保护、生态资源开发及生态农旅融合发展、高原冰川湖生态保护、大熊猫保护研究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表示,四川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的战略定位,全面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扎实推动省域内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尤其是在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坚持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着力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区域保护、平衡生态保护与生态价值实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丁仲礼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自谋划、部署、推进相关工作,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为重要依据和工作准绳,切实做好四川省青藏高原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实际做好专项规划并由此建立高效的部门协调机制,着力做好生态屏障体系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保障与监督到位,进一步把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相关工作做实做细。希望四川再接再厉、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和提升法律实施成效,争取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打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四川样板”。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彩霞、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全国人大代表吴德、杨武云等参加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朱家德,副省长马正勇等分别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