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猪肉冒充牛肉、鸭肉干“换装”成风干牦牛肉……8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四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典型案件,全力守护群众“肉盘子”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严从重处置,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持续规范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全力守护群众食品安全。
1.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南涛升供应链有限公司冒用厂名、伪造厂址案
2025年11月6日,自贡市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对富顺县宗某生鲜门市部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查获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猪板油9798.55公斤,并于次日在该门市部冻库查获同款问题猪板油1020.6公斤。经检测,产品各项安全指标均符合标准。
经查,海南涛升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至10月,从海口本地猪肉摊贩处购进经检疫的生鲜猪板油,自行完成清洗、分装、冷冻、包装等工序,违规使用伪造厂址、冒用他人厂名的外包装,分2批次将上述猪板油配送销售至涉事生鲜门市部。2026年2月15日,该局责令其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2138.07元。
2.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通川区某猪肉摊位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生鲜猪肉)案
4月2日,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查获朝阳农贸市场摊位经营者郑某等违规向待售生鲜猪肉涂抹碳酸氢钠(食用苏打粉)。
经查,郑某明知生鲜猪肉严禁添加食品添加剂,为掩盖猪肉失水、发粘的劣相,仍在猪肉分割环节使用碳酸氢钠并对外销售,且未按规定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台账。目前,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扣押尚未销售的涉案猪肉,责令其改正,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80000元。
3.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罗某、翁某等人生产、销售猪肉冒充牛肉案
5月13日,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管局在巡查市场时,发现1名肉制品经营者无法提供肉制品检疫证明,且当场弃物逃逸,现场遗留疑似染色、来源不明的肉制品及相关经营工具。该局立即联动公安机关开展追查,抓获罗某、翁某,查处一处无证无照肉制品加工窝点,现场查获肉制品100余斤及牛油香精、柠檬黄、柠檬酸钠等各类食品添加剂。
经查,2025年5月以来,罗某伙同翁某从安州区某食品公司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种(母)猪肉,在非法加工窝点内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成假冒牛肉制品,在辖区菜市场、居民小区对外销售,涉案金额超百万元。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其提起公诉。5月21日,将上游供货商安州区某食品公司相关违法线索移送至属地监管部门,并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实该公司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全某生产销售以假充真的产品案
3月24日,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网购的风干牦牛肉实物品质与产品标注不符,并提供涉案发货地址及相关线索。
经查,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渠道购进鸭肉干及风干牦牛肉外包装、标签,私自以鸭肉干换装冒充风干牦牛肉,在其运营的两家淘宝网店对外销售,涉案销售金额10万余元。执法部门先后两次对涉案产品抽样送检,所谓“风干牦牛肉”鸭成分占比高达97.23%,实质为鸭肉制品。因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陈某目前已移交检察院待诉。
5.盐边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盐边县全兴羊肉米线店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3月10日,攀枝花市盐边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检查盐边县全兴羊肉米线店,对该店内的羊肉汤料、自制调料吗啡、甲基安非他明采用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快检,结果均显示阳性。经检测,该店自制的调料检出可待因、吗啡、那可丁、罂粟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羊肉汤料中吗啡被定性检出。
3月18日,该局现场查扣该店涉案自制调料0.27公斤;3月19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处于检察院起诉阶段。
6.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青白江区旺牛旺食品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5月26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立即对辖区银犁农产品冷链交易批发市场一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查获40件在售牛肉制品。该产品外包装标注国内生产企业及资质信息,但内袋仅标注外文无规范中文标签,且未按规定标注速冻属性,标签标识严重不合规。
经查,5月24日,该店经营者陈某通过微信购进涉案牛肉对外销售。经协查确认,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企业早已注销,相关厂家、资质信息均为虚假伪造。同时,其无法提供涉案产品对应的检疫合格证明、海关报关单及检验报告等合法溯源资料。因其行为已涉嫌犯罪,6月12日,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龙马潭区良兴食品厂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1月21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发现龙马潭区良兴食品厂涉嫌使用过期原料加工肉制品,当场查获过期冷冻兔原料、正在腌制加工的兔制品、腊猪脚半成品,并查扣其违规使用的含诱惑红复配水分保持着色剂,该类着色剂严禁用于腌腊肉制品生产加工。
经查,该厂具备腌腊肉制品小作坊生产资质,曾因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被监管部门查处并整改,本次属于一年内再次同类违法。经检验,涉案腊猪脚检出腌腊肉制品禁用添加剂,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同时,构成使用超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违法行为,叠加重复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性及主观过错明显。目前,该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全部过期食品原料、涉案肉制品及违规食品添加剂、罚款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