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规出台释放了哪些信号? 四川如何推动落地?

2026-08-28 18:15: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记者 曹凘源

8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公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等,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相比以往,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哪些变化?对四川的住房消费有何影响?记者进行了采访。

信号一:

从“能购房”到“住得好”

用途扩展到住房消费全周期

“《条例》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修改后的《条例》将装修和物业费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

为何会有这种变化?该负责人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发展已经进入增存并重的阶段,过去以购房贷款为主的公积金使用功能,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将自有住房装修和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标志着公积金从主要服务‘买房’的金融工具,正转变为一个覆盖‘购、租、修、养’全周期住房需求的综合性支持平台,让公积金切实服务于日常居住消费,推动实现从‘能购房’到‘住得好’。”该负责人说。

新增的装修、物业费具体怎么提取?该负责人介绍,从四川省范围内来看,具体提取条件、额度、流程及所需材料,各市(州)政策存在一定差异。

装修提取方面,由各市(州)公积金管委会和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条件和提取标准,不同地区在额度、申请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例如,绵阳市的缴存人对本市自有住房进行装修的,自取得该套住房装修税务发票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公积金,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且不超过装修总费用的50%;南充市则是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单价进行核算,最高不超过12万元。

物业费提取方面,目前主要考虑如何让缴存职工更加方便快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也就是说缴存职工只要拥有产权住房,符合各地提取政策,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该负责人表示,提取金额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最高提取金额及提取规则,例如,巴中市的缴存人一个自然年度可对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费支出,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元。

信号二:

租房使用降门槛

为更多租房群体“减负”

本次《条例》修改,对租房板块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也做出了调整,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对缴存职工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而言,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利好。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公积金中心因地区差异租房提取额度各不相同,但都始终紧扣提振住房消费,不断加大对缴存人租房支持力度。

首先动态调整提取额度。鼓励有政策实施条件的市(州)根据住房租赁价格水平变化情况,对租房提取额度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例如,成都公积金中心今年7月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商品住房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确保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其次是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目前,四川省已出台了对多子女家庭上浮租房提取额度的相关政策,如成都多子女家庭享受上浮50%,每月最高可达2700元。不仅如此,成都、绵阳、巴中等地还提出支持政策性租赁住房“据实提取”,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据实提取,不受提取额度限制,进一步为来川青年人、新市民减负,让青年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此外,四川还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办理流程,支持租房提取线上办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基本已实现租房提取可线上办理,并持续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探索直付房租“一站式”,从“先付后提”到“零垫付”。例如,成都创新推出住房公积金直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机制,缴存人签约后,每月自动将房租从公积金账户划转至保租房运营企业,无需个人垫付、无需跑腿、零资料、秒到账,网办率达100%。

信号三:

扩大缴存覆盖面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

将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写入条例是本次新规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条例》提出,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意味着从试点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近年来,我国人口和就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规模快速增长,帮助其解决城市安居难题,必须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行健全完善。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成都市作为国家第一批(2021年)、德阳市和巴中市作为第三批(2023年)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改革取得较好成效,6条创新措施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验做法清单。

在三市试点基础上,四川省出台《关于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大力推进灵缴工作,目前全省21个市(州)均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

按照相关要求,省内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业态从业者(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自由职业者等)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不仅如此,灵活就业缴存人的缴费方式也更加“灵活”。一方面可随时“进”,无按月、定额缴存的限制,也可随时“出”,根据需要自由提取。充分契合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收入不固定的实际。

“办理灵活缴存业务也非常方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各市州公积金中心App、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和线下服务渠道自主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同时,考虑到灵活就业群体实际情况和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充分尊重灵活就业人员意愿,不会强制要求参与。

信号四:

数字化驱动提升业务办理体验

逐步深化公积金川渝一体化发展试点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缴存人、资金等要素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对跨区域公共服务需求愈发迫切。为此,新《条例》明确提出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转移接续、异地贷款便捷高效办理。

在跨城市工作买房,推动区域合作方面,四川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

2020年以来,四川在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方面进行多方位探索,比如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效压缩至“零材料、当天办”,异地贷款实现“一地办”等。在川渝高竹新区,全国首个跨省域公积金服务专区实现36项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让群众“进一扇门,办两地事”。

成都带头创新实践。贷款方面,成都全面落实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政策,打破地域缴存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在蓉购房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设附加条件,执行与本地缴存人无差别的贷款政策,并不断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让异地就业、跨城安居享同城待遇。在提取方面,取消省内及成渝两地异地购房提取限制,不受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的限制,全面实现“互认互提”。

“还要优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流程,让住房公积金服务更便捷、更高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贷款申请则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公积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记者了解到,在建好线下服务网点的同时,四川全力拓展线上服务渠道。目前,全省公积金业务网办率达95%,大部分服务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大部分公积金中心可提供7×24小时线上服务;购房贷款业务已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公积金转移接续压缩至“零材料、当天办”。

该负责人表示,新《条例》实施后,省市公积金有关部门将持续提升公积金与户籍、婚姻、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数据共享质量,促进数字化发展与公积金业务场景深度融合,充分运用智能审批技术,自动核对共享数据,减少线下业务和证明材料,不断推动公积金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智办”升级,让缴存职工“少跑路”或“不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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