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南充市委批准,南充市纪委监委对营山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虹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虹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意识淡薄,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违规领取补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靠山吃山,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虹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充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充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虹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充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营山县第十四届县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营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南充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