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父亲去世,立下遗嘱把6亿元遗产全给第二任妻子,前妻子女一分钱都没有。这合法么?大家好,我是小铭,今天和大家来讲东莞这起备受关注的遗产纠纷案件。
81岁的吴大爷有过两段婚姻,第一任妻子1988年车祸去世,留下吴某甲等三个孩子。半年后,吴大爷和邓女士再婚,两人又生下一个女儿吴某乙。
2025年,81岁的吴大爷离世后,留下多家公司的股权和物业。按照吴大爷2024年的公证遗嘱,全部财产都将留给第二任妻子邓女士,前妻生下的一儿两女分文没有。吴大爷离世后,前妻的儿女在今年年初起诉了继母邓女士和同父异母的妹妹吴某乙。在吴某甲的民事起诉书中提到,吴大爷的遗产总价值约人民币6亿元,他们主张继承这6亿元遗产中的5734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像这样把全部财产都给第二任妻子,前妻子女一分没有的遗嘱,合法吗?为此,小铭邀请到了上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刘娜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刘娜告诉小铭,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这样的遗嘱可能存在部分无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贯彻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但是,遗嘱只能处分当事人自己的财产份额,不能处分超过自己的财产份额。
具体到这个案子来说,如果吴大爷的财产包含与自己前妻的共同财产,按照目前的遗嘱,就意味着他侵害了前妻子女的财产权。涉及这部分的遗嘱,就应该无效。
说直白点,就是如果此前吴大爷的前妻去世后,吴大爷和前妻的子女们没有对前妻的遗产进行分配。而现在这笔钱又被吴大爷纳入到遗嘱中,再加上自己的其他财产全部分配给了第二任妻子。吴大爷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部分无权处分。对于前妻遗产中不属于吴大爷的份额,吴大爷的遗嘱对该部分财产作出的分配约定无效。
在此,小铭也要再次提醒,面对遗产纠纷,希望各方能够理性看待,优先沟通协商,不要让巨额遗产,最终变成困住一家人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