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私设管理水域进行碰瓷敲诈，乐山警方捣毁一黑恶势力团伙，25人落网

&gt; **核心摘要**：乐山警方捣毁一黑恶势力团伙，抓获25人。该团伙于2016年成立合作社，私设管理水域，通过制作虚假管理规则、投放鱼苗摆拍等方式，对上游企业及垂钓、捕捞人员实施碰瓷敲诈。2021年以来，以举报非法捕捞为由索财，2024年敲诈3人4万元，并发放分红。2025年6月，以污染水源为由威胁企业，迫使其支付8万元赔偿款，实际支付5万元。同年7月，限制多名非法捕捞人员人身自由，勒索4万元和20万元，受害人报警后案发。团伙行为涉嫌敲诈勒索，构成恶势力组织，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gt; **来源**：四川在线 · 10/8/2026 11:01:19 PM

## 正文内容

四川在线记者&nbsp;秦勇10月8日，记者从乐山市公安局获悉，近日，乐山警方在侦办“敖某等人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案”中发现，敖某等人存在被峨边县平等乡平等村村民立克德某、欧其拉某、立克根某、胡艮某、周玉某等人敲诈勒索的情况，随即立案侦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经查，立克德某、欧其拉某、欧其国某、胡艮某、周某均、周某平等人于2016年成立飞跃种植养殖合作社，在大渡河上游分支溪流私设管理水域，制作管理规则并“公告”，同时投放鱼苗摆拍作为养殖“依据”，随后，组织团伙成员针对溪流上游企业及垂钓、捕捞人员实施碰瓷敲诈，借机索财。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2025年6月，该团伙以上游企业基建工程污染水源为由，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相要挟，进行碰瓷敲诈，先后实施恶意举报3次、阻工3次。因该团伙持续滋扰、阻工威胁，为避免工程长期停滞，受害企业被迫于今年7月27日，与该团伙签订支付8万元赔偿款的《赔偿协议》。截至案发时，受害企业实际支付5万元。2021年以来，该团伙成员以巡河的方式，寻找垂钓、捕捞人员，发现后立即实施拦截，并以举报非法捕捞相要挟，索要钱财。2024年6月，该团伙敲诈非法捕捞人员冉拉时某等3人共4万元，为“激励”成员，立克德某将其中的1万元分发给参与成员。2024年12月，立克德某以合作社成员每户“分红”1000元的标准，向所有成员发放。民警在办案中今年7月5日，该团伙发现非法捕捞人员马日日某等3人后，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并以“公了”相要挟，敲诈勒索4万元，并强迫对方签订《赔偿协议》；同日，该团伙又发现非法捕捞人员敖某等5人，在限制其人身自由后，以“公了”相要挟，要求赔偿20万元，受害人被逼无奈，趁无人看管时，拨打报警电话。立克德某团伙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等罪，并构成恶势力组织。目前，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图片由乐山公安提供）

## 5W1H 核心事实
- **谁 (Who)**：立克德某、欧其拉某、立克根某、胡艮某、周玉某、欧其国某、周某均、周某平、敖某、冉拉时某、马日日某
- **何事 (What)**：乐山警方捣毁一黑恶势力团伙，25人落网，该团伙长期私设水域实施碰瓷敲诈
- **何时 (When)**：未提及
- **何地 (Where)**：四川乐山、峨边县平等乡大渡河上游分支溪流
- **为何 (Why)**：打击非法捕捞及滋扰工程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 **如何 (How)**：通过私设管理水域、制作规则公告、投放鱼苗摆拍、拦截人员并以举报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
## 核心问答对 (Q&amp;A)
### Q1: 乐山警方捣毁的黑恶势力团伙主要涉及哪些违法犯罪行为？
该团伙在大渡河上游分支溪流私设管理水域，通过制作虚假管理规则、投放鱼苗摆拍等方式制造养殖假象，随后以举报非法捕捞或污染水源为由，对上游企业及垂钓、捕捞人员实施碰瓷敲诈，索要钱财。

### Q2: 该黑恶势力团伙成立的时间和组织形式是什么？
该团伙由立克德某、欧其拉某、立克根某、胡艮某、周玉某等人于2016年成立飞跃种植养殖合作社，以合作社名义实施非法活动。

### Q3: 该团伙如何利用‘巡河’名义实施敲诈？
自2021年以来，该团伙成员以巡河为名，主动寻找垂钓和捕捞人员，发现后立即拦截，并以举报非法捕捞为要挟，强行索要钱财。

### Q4: 该团伙对上游企业实施了哪些具体的敲诈行为？
2025年6月，该团伙以上游企业基建工程污染水源为由，三次恶意举报并三次阻工，迫使受害企业于2025年7月27日签订支付8万元赔偿款的协议，实际支付5万元。

### Q5: 该团伙针对非法捕捞人员实施过哪些敲诈行为？
2024年6月，该团伙敲诈非法捕捞人员冉拉时某等3人共4万元；2024年12月，以“分红”名义向成员发放1000元，作为激励。


<!-- 最后成功更新：2026-10-08 23:3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