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经四川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岀相关通知,明确了提高标准及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2026年7月1日起,将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含国家提标20元、四川提标10元),提高后达到每人每月223元。
二是对年满8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
从2026年7月1日起,将年满80周岁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加发最低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5元,提高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233元。
其中,2026年6月30日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领待人员,从2026年7月1日起提高加发标准;2026年7月1日之后年满80周岁的领待人员,从年满80周岁的次月起提高加发标准。
通知强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各地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和财力水平,在省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增强城乡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