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陈婷
10月14日上午,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的《四川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作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省政府新闻办供图
制定气象信息服务相关规章是四川省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四川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谈及此次立法背景,省司法厅副厅长郑鈜表示,四川地域辽阔、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是全国气象灾害高发省份,也意味着全社会对气象信息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普惠性有很高的现实需求。同时,随着网络传播格局迭代、专业专项气象信息服务不断壮大,也暴露出专业专项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则不够完备、网络气象信息监管有待强化等现实短板,亟需通过立法补齐制度短板。
这部政府规章严格落实“小快灵”立法理念,全文共28条,不分章节。从内容看,《办法》厘清各方主体权责边界,区分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与专业专项气象信息服务两类供给,分别搭建制度框架,兼顾了公共安全保障、市场培育发展、区域协同联动。
将跨省市气象协作从工作惯例上升为法定约束,是本次立法的一大亮点。《办法》明确,川渝两地将加强气象信息服务合作,共同推进相关政务服务川渝通办与备案互认、跨区域公共气象数据授权运营与协同治理、重大活动气象信息服务保障、毗邻地区和流域区域气象灾害联防联控、执法联动等方面工作。这将有助于大幅提升协作的稳定性和约束力。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在牢牢守住公众气象预报预警这条公共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导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气象信息服务供给,面向农业、能源、交通、生态文旅、城市运行、专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七大应用场景打磨定制化气象产品。“这一制度设计旨在回应产业发展的差异化诉求,搭建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与专业专项气象信息服务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供给体系。”四川省气象局副局长李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