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你觉得小区物业公司服务配不上物业收费,会怎么办?企业的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该怎么处理?
打官司,时间可能太长。个人等得焦心,企业更是等得着急。去扯皮,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激化双方矛盾。那咋办?只能干着急?其实,像这样纠纷原因差不多、常见高发的案件有个专业的称呼叫作类型化纠纷。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高院供图
从今年年初起,四川高院就开始探索对四川常见的20类类型化纠纷进行综合治理。10月16日,记者从四川高院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典型事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9月,四川纳入治理的民商事纠纷收案总量逆势下降3.90%,其中,物业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纠纷同比下降28.75%、22.81%,金融借款合同、劳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道路交通、著作权、追偿权等多类纠纷的收案量也由升转降。
为啥要进行类型化纠纷治理?到底是怎么治理的?为此,四川在线记者采访了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
为啥要进行治理?
为了快速高效地帮群众解决纠纷
“我们进行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快速高效地帮群众解决纠纷。”四川高院立案三庭庭长谢黎明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大家有了纠纷矛盾通常会第一时间找到法院,要求尽快通过判决定分止争。但是,由于司法流程、法官人数的限制,法院的判决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做出。
一方面是群众的迫切等待,一方面是现实的情况限制。那咋办?在前期调研中,四川高院发现民间借贷、劳务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等20类常见的类型化纠纷占全省法院审判案件中的很大部分。通过调研,法官们发现这些案件都具有诉求趋同、批量发生的特点。
用大白话讲就是,这些案件的背后其实都是相似的原因,而且大都还是几十个案件一起发生。既然纠纷原因都差不多,那能不能探索一个批量化化解的办法?这样既可以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又可以让类似的案件得到快速的解决,从根本上缩短群众解决此类纠纷的时间。
这样的做法,在四川法院有个专业的称呼叫作“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简单来说就是,法院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判决,给这一类纠纷的最终解决结果“打一个样”。然后,相关部门、调解组织再根据这个“模板”,批量对类似的案件进行调解。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来自四川高院的信息显示,全省法院实施“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以来,类型化纠纷的化解时间得到了大大缩短。另外,在全省77个试点法院新收的3.63万件批量纠纷中,有50%的纠纷在法院没有审判前就得到了化解。
具体是怎么进行治理?
用司法大数据“号脉” 联动多部门协同
对类型化纠纷进行治理的前提是,摸清全省每个市州到底哪些纠纷多哪些纠纷少。“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数据中台体现了作用。”四川高院审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和业务部门会定期对数据中台汇聚的司法数据进行统计,动态分析每个市州主要的纠纷类型。
“做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我们就像一个中医在问诊一样,只不过是在用司法大数据这个工具在‘号脉’。”该负责人说,在对相关类型化纠纷的数据进行统计之后,四川高院就会根据各个地方的不同情况下达试点任务。“这就相当于集中力量先医治群众反映多、感受深的‘主要病症’(类型化纠纷),让大家更直观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
解决纠纷光靠法院一家可不行。今年以来,四川高院还积极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的矛盾纠纷分流化解体系,在省级层面推动法院与住建、司法、工商联等多部门“总对总”联动,联合制发纠纷治理有关文件;在县级层面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广泛联动各地综治中心,强化多领域“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应用。“总之,就是一句话,让群众出现了纠纷后有人管,管了之后能化解。”四川高院常务副院长张能说。
“除此之外,针对一些类型化纠纷频发的情况,我们还会向相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促推行业治理,争取从源头上对纠纷进行治理。”张能介绍,司法建议发出以后,他们还会进行追踪,从而保障建议的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