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任毅被“双开”

&gt; **核心摘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任毅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其理想信念丧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隐瞒个人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租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违反组织、廉洁、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双开’处分，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gt; **来源**：廉洁四川 · 10/20/2026 4:38:06 PM

## 正文内容

日前，经南充市委批准，南充市纪委监委对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任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任毅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贪欲膨胀，靠山吃山，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租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任毅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充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充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任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充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南充市嘉陵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5W1H 核心事实
- **谁 (Who)**：南充市纪委监委、南充市纪委常委会、南充市委、南充市监委
- **何事 (What)**：对南充市嘉陵区原副区长任毅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何时 (When)**：未提及
- **何地 (Where)**：南充市嘉陵区
- **为何 (Why)**：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 **如何 (How)**：立案审查调查，开除党籍和公职，收缴违法所得，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核心问答对 (Q&amp;A)
### Q1: 任毅因何被查？
任毅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涉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瞒个人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等行为。

### Q2: 任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原因是什么？
任毅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因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Q3: 任毅的哪些行为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任毅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 Q4: 任毅在个人事项报告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任毅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

### Q5: 任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任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其行为突破了廉洁底线，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 最后成功更新：2026-10-20 17: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