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山城冠生圆”月饼蹭“冠生园”老字号,市场监管局称无权否定注册商标,律师建议申请无效丨今日问政四川(931)

2026-10-22 17:31:3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袁东山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袁东山

“读音相同,只有一个字不一样,不多看几眼,完全看不出来是两个品牌!”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投诉,其从自贡市自流井区盐味优选食品批发部购买了一款名为“山城冠生圆”的月饼,与众所周知的中华老字号“冠生园”月饼名称相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网友投诉:

以为买的是冠生园,收货才发现是“冠生圆”

“我是网购的,拿到手后,发现包装上写的是‘山城冠生圆’。”网友表示,“冠生园”是国内知名月饼老字号(昆明冠生园、成都冠生园),在食品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她网购的时候,冲着品牌买的月饼,没想到收到的货却不对板。被投诉商家使用文字“冠生圆”(圆形的圆),且也用于同类月饼商品上,疑似刻意造成普通消费者混淆,容易使人误认为该商品与老字号冠生园存在关联。


“山城冠生圆”月饼。问政四川网友供图

网友质疑,被投诉商家使用文字“冠生圆”(圆形的圆),且也用于同类月饼商品上,疑似刻意造成普通消费者混淆,容易使人误认为该商品与老字号冠生园存在关联。这种攀附老字号商誉的做法,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即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网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冠生园是成立于1915年的食品企业,2006年被商务部列入首批“中华老字号”名单。而这家“山城冠生圆”月饼的生产厂家是四川旺福隆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隆昌市。记者按照“山城冠生圆”包装上的电话联系该公司,无人接听。


“山城冠生圆”月饼。问政四川网友供图

部门回应:

“山城冠生圆”商标目前处于有效注册状态

对此,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网友购买的四川旺福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使用的‘山城冠生圆’标识,已于2020年3月28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为注册商标,该商标目前处于有效注册状态,且在其核准注册商标范围内规范使用该标识,生产厂家在使用“山城冠生圆”商标时,系完整、直接使用“山城冠生圆”注册商标整体。

该局解释,商标注册人与该月饼生产企业已签订商标使用授权书,该企业在授权期限内享有该商标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审查、核准以及对注册商标是否应予无效宣告、撤销等职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行使,我局无权直接否定该注册商标的合法效力。

律师说法:

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处于有效注册状态,那“山城冠生圆”月饼厂商的合法是否就完全妥当、合法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相关企业又该如何维权呢?

四川辽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天表示,“山城冠生圆”与“冠生园”在文字构成、读音上高度近似,且均使用于月饼等同类商品,客观上存在引人误认的风险,具备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混淆行为的外观特征。

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山城冠生圆”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有效商标,且生产厂家系完整、规范使用该注册商标。市场监管部门据此不予立案,其法律逻辑是:注册商标的效力审查权专属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一般不能径自否定有效注册商标的合法性。

因此,当前阶段通过行政投诉渠道难以直接获得支持。如果相关企业要维权,路径应转向:一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二是在无效宣告成功或取得相关证据后,再行启动民事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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