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通报近期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情况 共查处263起

2024-03-21 10:44: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

今年防火期至3月19日,凉山州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63起,处罚271人,其中,拘留67人,罚款198人,警告6人。这是记者从3月20日召开的凉山公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进入3月以来,凉山受高温少雨大风天气持续综合影响,相继发生有较大影响火情4起。当天的会议通报了宁南县骑骡沟镇“3.03”森林火案和西昌市裕隆乡“3.10” 森林火案,其中,前一起火案涉案人员刘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一起涉案人员均为未成年人,已责令未成年人家长、通报学校严加管教,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监护人赔偿因失管造成的扑火费、林木损失费、植被恢复费等经济损失。

记者了解到,今年初,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已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森林草原纵火(失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当天的会议对该通告进行了解读。据悉,凉山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森林草原纵火(失火)违法犯罪行为。

其中明确,对故意纵火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后果以及后果是否严重,一律依法严惩;对失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严格依法惩处;对不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人为纵火、失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