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驾培协会:驾校教练“转会”得交9000元补偿费

2015-12-23 06:09:49来源:成都商报编辑:何勇顾爱刚 周茂梅

最新进展

文件已撤销

驾校提出收培养费

得知驾培协会撤销文件后,刘师傅再次联系九鼎驾校,希望转籍。该校办公室主任曾先生表示,虽然协会撤销了文件,但该校仍然要收9000元的培养费,“当时他刚取得教练员资格证,驾校提供了新车,找老师傅带他,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

根据行业管理规定,教练员转籍需要原受聘机构出具同意转出意见,现拟受聘机构出具同意接受意见,再由运管部门签署同意异动,报省里审核变更。如今,九鼎驾校以未缴纳培养费为由,拒绝为刘师傅办理转出手续。

针对驾校是否该向离职和转籍教练收取适当“培养费”的问题,上述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以协会发文收费的形式违规,但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驾校和教练员双方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约定。乐山市发改部门相关负责人称,驾校向刘师傅收取9000元培养费,是否合理,这不属于物价部门管理的范畴,建议其向劳动部门投诉。

法律视点

行业协会规范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行业协会作为一级行业自律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职能。然而,行业协会的法律边界在哪里?行业协会能否规定如罚款、预交费用、限制流动等内容?……对此,成都商报记者专访了民政部门及相关法律专家。

法律依据/ 立法不健全,有些行为难界定

乐山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负责人欧阳旭光介绍,行业协会最主要是做好管理和服务功能,但在现实中,涉及的具体行业法律、法规太多,有些行业协会的行为确实难以界定。

“目前我国有关行业协会的立法还很不健全,缺少一部综合性、层次较高的行业协会法。”欧阳旭光认为,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没有在法律上对其组织原则、职能作用和社会地位给予明确的界定,相应配套实施细则至今尚未出台,必须加快行业协会立法步伐。

针对行业协会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欧阳旭光举例说,以前乐山某行业协会制定了一个所谓服务“指导价”,事实上就涉嫌垄断,限制了自由竞争,此举不可为。这次驾培协会的文件超越了章程,侵犯了他人(教练员)的利益,此举也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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