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警官我家“桢楠”被盗!警方回复:你儿子干的!

2016-02-29 06:41:13来源:成都商报编辑:何勇顾爱刚

  质疑:罚款是否合理?

  原本属于自家的树被没收,还要被罚款9200元,邱女士觉得很冤,并称她自己也是受害者,她是户主,儿子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的树木,她能否申请赔偿?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律师认为,如果邱女士认为儿子擅自处理了属于自己或者家庭共有财产的树木,也只能够向其儿子要求民事侵权赔偿。

  针对9200元的罚款,邱女士和小黄都认为罚这么多不合理,当初以为是桢楠才卖成4600元,而且包含砍伐和运输费用,并非树木实际价值,现在鉴定属于细叶楠,树木的实际价值肯定就没那么大,应该按照被砍伐树木实际价值的2倍来处罚才合理。

  对此,犍为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他们的成交价格是4600元,所以按照这个价格的2倍来处罚的。如果当事人不服该处理决定,可以在60天内向犍为县政府或乐山市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首页上一页12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