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3人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 每人被罚2000元

2019-04-19 18:01: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徐庆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徐庆) 近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泸州市应急局”)对四川金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竟有3名电工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该局对3人分别依法调查取证后,核实3人均是通过网上购买了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泸州市应急局决定给予每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泸州市应急局工作人员曾敏表示,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秩序的扰乱和破坏,严重影响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威胁抓安全、保稳定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大局,必须坚决打击,彻底整治,绝不能让这种违法行为破坏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影响安全发展。

  今年以来,该局在去年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弄虚作假和伪造、涂改、转借、转让、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乱象进行整治。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查处违法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件6件,作出行政处罚6件。

  从业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需求一方面催生了假证,另一方面也令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在利益面前失衡。

  4月8日,泸州市应急局向泸州市劳动培训中心开出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正是因为造假培训资料申报考试“吃”到罚单。

  据了解,泸州市劳动培训中心在2019年3月7日—25日组织的低压电工取证培训(一期两班共120人)中,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培训学时均为零。而按照低压电工培训大纲要求,理论教学培训达到88学时、实际操作培训达到60学时,培训中心才能并按规定申报考试。

  曾敏介绍,该单位明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相关培训大纲的有关规定,仍未按照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编造虚假培训资料上报考试。故意实施违法行为,且造成未依法接受培训的人员较多,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符合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依法应当从严处罚。

  最终,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泸州市应急局决定给予泸州市劳动培训中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暂停该中心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申报考试,视其整改情况再确定是否恢复特种作业人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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