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三个火枪手” 因为“爱好”走上违法的道路

2019-08-29 14:33:4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金婵娟蔡惠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屈培莲 记者 蔡惠兰) 在泸州纳溪区有三个人俗称“三个火枪手”,他们有共同的“爱好”,是枪支“发烧友”,因为这个“爱好”,他们走上违法的道路。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分别对张某、税某银、林某贵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19日,纳溪区公安分局白节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福华村张某(男,23岁)疑似藏有枪支,经民警对张某家中进行检查,现场缴获疑似射钉枪1支。随即,民警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张某从小就对枪支感兴趣,还是个枪支“发烧友”,平时喜欢通过网站浏览一些玩气枪的视频,而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张某就从网上购买零部件自己组装成射钉枪。张某说“我当时购买零件自制气枪只是觉得好玩,拿着枪也比较有面子,并没有想到这是违法的,都怪我一时糊涂。”

  7月26日,龙车派出所同样通过线索摸排,了解到阳坡村税某银(男,62岁)家中疑似存放有自制火药枪,经民警对税某银家中进行检查,现场缴获疑似火药枪5支。随即,民警将税某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税某银的父亲喜欢打猎,而税某银也有这种“爱好”,便将父亲遗留下来的枪支私藏起来。

  8月14日,龙车派出所通过线索摸排,了解到古楼村林某贵(男,63岁)家中疑似存放自制火药枪,经民警对林某贵家中进行检查,现场缴获疑似火药枪3支。随即,民警将林某贵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林某贵平时喜欢打猎,就买来了相应的材料,自己钻研有模有样地做起来了,没想到还制作成功了。

  经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张某、税某银、林某贵所持有的枪支,均为火药动力枪支,具备法定枪支杀伤力,且三人对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分别对张某、税某银、林某贵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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