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开辟新型城镇化集成改革“试验田”,激发乡镇发展活力

2020-09-09 18:33:1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消息(廖胜春 肖孟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优化城镇体系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召开大渡口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作为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改革是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一次探索试点,标志着纳溪区新型城镇化集成改革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针对当前区域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系列问题,纳溪区经过前期走访调查、摸排情况,大胆创新提出一揽子改革亮点举措,并在大渡口镇开辟“试验田”,由此带动集成改革整体推进,在根上化解矛盾和问题,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打破界限,优化资源配置

目前,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事业机构管理服务职责分散,行政、事业人员待遇有差距,积极性发挥不够,导致乡镇在统筹使用人员时受到制约,“人尽其能、人尽其才”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利用。因此,纳溪区从实际出发,着力打造“行政+事业”新架构,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在机构设置中,打破行政、事业机构界限,探索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设置,整合大渡口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和挂牌机构,优化设置为9个综合职能部门,实行扁平化管理;在人员编制管理上,打破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使用界限,实行人员统一使用、分类管理,并赋予大渡口镇自主使用空缺编制和配备中层干部的权限,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同时,通过完善激励机制,放宽乡镇事业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条件,提高乡镇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尤其加强了事业人员待遇保障,实现事业人员与行政人员实行同工同酬,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赋权强能,下放管理权限

当下,许多乡镇仍然存在缺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限,“责大权小”“权责不对等”等问题。为切实给乡镇赋权强能,纳溪区尝试逐步下放管理权限。在充分考虑大渡口镇管理需要和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扩大行政管理权限,将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社保医保等领域164项区级事权下放大渡口镇行使,并建立业务对接和后续正常运行机制;同时,强化统筹协调能力,赋予大渡口镇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在区级层面支持大渡口镇与区同步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有序推进大渡口镇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推动镇区城市设计全覆盖;此外,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探索建立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和属地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事权准入制度,明确区级职能部门向大渡口镇下放或委托行政事务,在充分听取该镇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落实。

强化保障,加快发展力度

改革发展的前提需要保障,在推进大渡口镇新型城镇化改革中,首先强化财政融资保障。完善大渡口镇财政管理体制,重新确定区政府与大渡口镇的财税收入分成比例。建立财政激励机制,提高大渡口镇3年内在基建投资以及新增财政收入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的返还分成及财税分成比例。拓展投融资渠道,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支持金融、融资机构在大渡口镇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大渡口镇建设和发展。其次,强化用地保障。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大渡口镇先行先试。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大渡口镇倾斜,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

“我们将锻造更多改革亮点,抓紧抓实抓好集成改革落地落实,尽快实现改革经验全面开花。”牵头集成改革的泸州市纳溪区委编办负责人索勇说。

纳溪区新型城镇化集成改革,以大渡口镇作为试点工程、不仅为大渡口镇解决在管理和发展中所遇到的“困境”,更重要的是为推进纳溪区全面深化改革树立一面旗帜,该区将在系统推进改革中不断深化、总结,形成系统化、具体化、大众化、可复制的改革样本,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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