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区“以案促改”管住任性

2020-11-12 07:06:51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曹笑)泸州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将深化“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健全日常嵌入监督、专项督导检查、考评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让日常监督有实效并成为常态。

龙马潭区纪委监委进行梳理后发现,石洞街道辖区村(社区)“两委”以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案件,近两年就有4件8人,其中涉及雨珠岩村、鱼眼滩村、永远社区、岳坡山社区等四个村(社区)。“2016年9月,雨珠岩村与鱼眼滩村以外出学习考察为名,共同组织27名村组干部到云南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旅游,分别在村级账户中列支外出费用三万余元、四万余元……”

“在查找‘病因’时,我们发现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均打着考察学习的幌子变相旅游。”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詹莺歌说,这些案件的发生,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决定启动重大典型案件集中整治,通过“以案促改”分析问题、查找病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让广大党员干部敬畏法纪懂得规矩。

工作启动之后,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向石洞街道党工委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街道党工委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以案促改。随即,石洞街道党工委通过召开集中剖析反思会、全覆盖集中约谈、警示教育、规范完善制度机制等方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根据纪律检查建议书的规定,街道党工委需在1个月内全部整改完毕。

自2018年印发《重大典型案件集中整治工作指南》以来,龙马潭区纪委监委要求在某段时间内多次发生系统性、典型性违纪违法的单位(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在查清案件的同时,着重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缺位等问题,深化以案促改。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街镇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面对面约谈、问卷调查、专项检查等形式,督促相关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龙马潭区纪委监委通过重大典型案件集中整治,持续构建“以案促改”闭环工作链条,相继针对民政系统低保资金监管不到位、就业领域就业补助金违规套取等多发案件领域,督促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以案促改”分析会3次,查找并整改问题32个,建立健全制度12项,不断压实案发单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