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耍耍网”发布招嫖广告 站主以“介绍卖淫罪”获刑

2014-02-25 18:23: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

    卖淫场所管理人员哭诉“情非得已”

    据其余7名被告人供认,自2013年4月起,被告柏某化名陈红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68号“派瑞酒店”四楼担任经理一职,并进行卖淫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并雇用潘某、童某、林某、倪某等担任“客户经理”通过手机和“耍耍网”发布卖淫信息。马某则为柏某的经理助理,负责现场及后勤,柏某不在时则马某说了算。

    “收银员”白某在最后的辨述中泣不成声,表示她只是收钱,从来没参与过卖淫经营活动,没想到会触犯法律。“经理助手”马某也哭诉道:“我就上过小学二年级,没文化,是个法盲。我晓得错了!”

    谢某、李某、张某为该卖淫场所的实际股东,负责收钱、定工资,虽涉嫌组织卖淫罪,但仍然在逃,警方正在全力追捕。

    据公诉方叙述,该卖淫场所的服务有798元、998元、1298元三个档次。提供全套服务,内容包括:口交、肛交、全身漫游、与小姐发生性关系。2013年8月29日,公安民警对派瑞酒店四楼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挡获6对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为法人,现场检查出嫖资2万余元以及房卡、POS机、退房记录和账簿等物品。

    法官:没文化不是犯罪的借口

    审判长何丽当庭回应:“没有文化不是犯罪的借口。就连小学呀呀学语的学生也知道你们所做事违背了几千年的文化传统教育,并且感到羞耻。况且你们都是成年人,应当学会拒绝诱惑并承担自己的责任。”

    青羊区人民法庭宣判柏某、马某、白某等9名被告人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获刑八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1000至2000元。

首页上一页12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