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正起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将在全省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
主持人:下一步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方面,具体还有哪些措施?
白马仁真:《办法》仅仅局限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事项,未涉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流动人口服务的相关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在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方面做更多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公安厅正在草拟《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代拟稿》,并将在全省取消暂住证管理、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全面涵盖为流动人口服务的政策措施。全省将逐步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流动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主持人:在四川省流动人口登记工作上,我们有没有设定时间进度表?
陈忠: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是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预计今年年内,我们还将根据中央安排,研究制定《四川省贯彻〈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明年我们将积极推动出台《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办法》施行 有助于形成立体动态的流动人口信息获取网络
主持人:《办法》施行后,主要会给相关部门管理工作带来哪些好处?
陈忠:《办法》的施行,将有助于形成立体、动态的流动人口信息获取网络,从而完善人口数据支撑,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办法》以出租房屋、娱乐场所、寺观教堂、用工单位等人口信息登记的盲区和薄弱环节为重点,落实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责任,有助于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空间,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办法》明确了公安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在人口信息登记、申报和管理中的责任,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治理,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政府各相关部门通过全面准确收集、掌握各地人口流出、流入情况,及时调整以人口基数为参考的行政资源和公共服务投放,便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确保行政资源公平合理分配。社区、乡村基层组织通过了解辖区内人口流动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化解各种不安定苗头、不稳定隐患,及时帮助解决流动人口的困难问题,推进区域“平安建设”、“网格管理”,实现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和谐共处。《办法》的施行,将有利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主持人:怎样长效坚持下去?
陈忠: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包括公安机关要利用这次契机,进一步改进我们的管理方式,提升我们的服务效率,尤其是对人民群众申报的信息要及时作出回应,对人民群众相关的需求要及时作出解决。另一方面,也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能够理解支持《办法》,认识到《办法》施行对完善人口数据支撑、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及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让我们从政府与社会两方面来促进《办法》的贯彻执行,推进整个社会治理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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