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父亲:希望尽力赔付替儿还债
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的父亲张乾一直很揪心。“儿子驾驶摩托车撞死了人,是否会遭受刑罚,我心里完全没底。”张乾说。
1月4日,张乾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当天,获知儿子承担全责后,他对儿子的行为感到非常懊悔。经交警安排,张乾与死者家属就赔付问题进行了首次沟通。不过,双方存在分歧,沟通以失败告终。
“如得不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儿子可能面临较为严重的刑罚。如何才能得到谅解?赔付是唯一途径。”张乾说,其家庭条件有限,他希望死者家属给他一个能够赔付的目标,他一定不会逃避,一定会替儿还债。
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李庆摄影报道
观点
聋哑司机无证驾驶涉嫌交通肇事罪
依据法律规定,由于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聋哑人无法取得驾驶证。谢通祥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张某在明知自己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然驾驶机动车辆,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聋哑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追究刑责?记者查证发现,国内曾有类似案例。据齐鲁晚报报道,2012年9月事发威海的聋哑人颜某驾摩托车侧翻致一人死亡案,威海交警经调查,确认车胎爆裂是此次事故主因,最终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双方当事人均无责任。对于颜某,警方不予追究刑责。经调解,颜某赔偿死者家人15万元。
另据中国衡阳新闻网报道,2012年10月,祁东县法院判处了一起聋哑人无证驾车肇事案,聋哑人李某鸣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形下,于2012年4月驾驶小型客车,与一辆载货正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三轮摩托乘坐人刘某英当场死亡。此次交通事故中,李某鸣负主要责任。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万多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