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眉山首部文保地方性法规9月1日起施行

2019-08-23 16:32:34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编辑:彭焘

  四川在线眉山讯(杨宇 周泽 记者 曾永丽)川报观察记者从8月23日举行的《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眉山市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该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有了法律“保护神”,实现有法可依。对眉山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打造东坡文化核心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出席新闻发布会

  据悉,《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由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批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眉山为什么要颁布这一条例,有何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眉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建

  据眉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建介绍,眉山是大文豪苏东坡的故乡。苏洵、苏轼、苏辙“一门三父子”在唐宋古文八大家中,独占三席。作为三苏故里,眉山市拥有多处三苏遗址遗迹,见证了三苏在眉山生活、学习和活动的相关经历,承载着三苏文化,是眉山的宝贵财富和文化遗产。

三苏祠

  近年来,眉山市委、市政府确立打造东坡文化核心圈,建设“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立市战略。眉山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对三苏有关文物保护,传承和弘扬三苏优秀文化,扩大遗址遗迹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实现让文物“活起来”。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高度重视文物保护立法,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了修改,2016年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正。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眉山三苏遗址遗迹保护工作。

  “但是因上位法均不针对具体个体立法,对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规定比较原则。”陈建说,上位法仅规定保护范围不得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得建设污染设施和进行影响文物安全和环境的活动等。内容不够细化,对三苏遗址遗迹特别是三苏祠周边规划、建设、商业经营、旅游管理及各类禁止行为的管理缺乏细化的法规予以规范,形成长期的治理难题。

牝猪池

  陈建表示,通过对三苏遗址遗迹立法保护,能够有针对性地对具体载体进行立法,把上位法的原则规定进行细化,形成对上位法的有益补充,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作为眉山市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有哪些干货?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局长刘友洪

  “三苏遗址遗迹是三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好三苏遗址遗迹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优秀文化的眉山行动,是贯彻落实眉山文化立市战略的的必然要求。”新闻发布会上,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局长刘友洪娓娓道来。

  通过严密论证,该《条例》确定了首批三苏遗址遗迹名录,包括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三苏祠和中岩寺摩崖造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苏氏墓地、连鳌山石刻、重瞳观。

  《条例》规定“三苏遗址遗迹保护名录,应当根据考古发掘和研究成果,适时增补。”目前正在进行考古研究的东坡区修文镇苏氏遗迹,今后将有望依法纳入三苏遗址遗迹保护。

  该《条例》从体现地方特色和实现可操作性入手,根据“保护优先”原则,创新保护措施,确立了三苏遗址遗迹的分级分层次保护原则,规定三苏遗址遗迹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应当依法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对影响遗址遗迹风貌和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限制等,细化了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建设、商业经营等内容,有效破解了三苏遗址遗迹特别是三苏祠长期存在的管理难题。

记者提问环节

  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存在歪曲相关历史,争抢苏轼出生地,苏氏家族墓地的情况,部分商业活动中滥用歪曲三苏文化比较普遍的情况,该《条例》对维护三苏遗址遗迹真实性、保护三苏遗址遗迹知识产权等内容作出相应规定。

  该《条例》根据“合理利用”原则,力求在遗址遗迹的利用传承上取得突破。规定眉山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应当体现三苏文化元素,鼓励开展三苏文化有关学术研究、文艺作品创作、文化创意产品,鼓励发掘遗址遗迹的三苏文化内涵和价值,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

  尤其让人关注的是,眉山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首次把举办东坡文化节确定为法定会节活动。

中岩书院遗址

  宣传和贯彻落实《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近期有何重点安排?

  刘友洪表示,作为文物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做好宣传和普及《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三苏遗址遗迹的保护和利用。

东坡盘陀像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市民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意识。三苏遗址遗迹的保护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该局将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有针对性的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并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条例》单行本和举办宣讲活动等方式,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也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力支持,全过程关注、从不同的角度介绍《条例》内容,报道相关新闻,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

连鳌山石刻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提高眉山三苏遗址遗迹保护和利用水平。该局将制定学习贯彻方案,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并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三苏遗址遗迹保护名录,根据三苏遗址遗迹的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措施,把三苏遗址遗迹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苏氏墓地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构建眉山三苏遗址遗迹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开展,我局将围绕《条例》的具体规定,联合市、区县两级有关部门完善配套制度,扎实推进三苏遗址遗迹保护工作,努力实现让“东坡文化”活起来。

赠送《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新闻发布会上,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向该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东坡区、青神县等相关单位赠送《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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