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2020-04-08 06:47:40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四川在线记者 樊邦平

4月6日,记者从眉山市委政法委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眉山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若干政策》,明确眉山将敞开大门,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个人和社会公益服务类组织的支持力度,鼓励专业性、行业性社会调解组织建设,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发展等,以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社会化水平,该政策有效执行期为5年。

2018年9月5日,眉山便出台了有效期为一年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若干政策》,首次提出支持个人建立调解工作室、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但在实施过程中,该政策遭遇了个人调解工作室和个案补助申报程序复杂,个人调解工作室及其它社会调解组织运行保障经费不足等问题,政策亟需进一步完善提升。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明确,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对此,我们在2018年出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的支持政策,并加大了财政补助力度。”眉山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是《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后,全省各市(州)鼓励个人和社会组织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首个具体落地政策。

根据新的《政策》,眉山以个人名义建立的调解工作室,且符合支持鼓励条件的,可一次性获得6万元的开办补助;每年成功调解30件以上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室,经年底检查考核后,可获得2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未来,眉山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有望承接更多来自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外包服务。不仅支持力度加大,眉山个人和社会组织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构的流程也从过去的5个月缩减为1周。

去年,眉山市150个社会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社会组织已成为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的新生力量。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