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捕!洪雅捕鱼者请自觉退出“江湖”

2020-09-27 17:39: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曾永丽)9月26日上午,眉山市洪雅县青衣江边一场特别的活动正在进行,一边挖掘机在销毁渔船,一边工作人员拿着大剪刀挨个销毁各种捕鱼网,“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好事!”“我们绝对赞成支持!”市民们边看边感叹。

当天,该县召开天然水域“十年禁捕”工作会,明确要求县域内所有天然水域,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禁捕。洪雅县地处长江上游,青衣江贯穿全境,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洪雅县将生态作为发展的优先项,齐心协力吹响了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集结号”。

“想见青衣江畔路,白鱼紫笋不论钱”,这是苏东坡吟颂青衣江雅鱼的诗句,“洪山雅水”中的“雅水”主要是指青衣江及其支流,“洪雅八景”中的“龙吟春雨”“蘋洲漾月”“临江晚渡”“金釜灵泉”四景皆在青衣江上。因多年来非法捕捞、河流污染以及砂石开采,这些美好的画面成为回忆。近年来,长江已找不到白鲟的踪迹,青衣江中原有的“石粑子”“黄辣丁”“水爬虫”也基本灭绝,保护母亲河,恢复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是刻不容缓的共同任务。

洪雅县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电鱼、毒鱼、炸鱼,不使用网、可视设备捕鱼,不食用野生渔获物,不乱倒垃圾,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所有市场、门店、餐馆要自觉做到不收购、销售、加工野生鱼,主动举报非法交易野生渔获物行为。全县党员干部主动带头,不食用、不购买野生鱼类。

据悉,禁捕期间,凡在洪雅县天然水域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特别是对使用资源破坏强度大的电、毒、炸和绝户网作业的,一经查获,将依照《渔业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涉案违法捕捞器具和船只一律没收销毁,涉嫌犯罪人员,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0年禁捕”期实施清船行动,做到水面无渔船。所有涉渔船只在禁捕令实施前一律上岸,一经发现,一律没收销毁。同时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制造、销售禁用渔具。

现场集中销毁了违法捕捞工具。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