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过期一个月 追尾后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2015-11-06 06:46:51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事故发生时,余女士的驾驶证过期一个月,保险公司据此拒绝赔付。

“哐!”随着一声响,绵阳市民余女士开着宝马轿车,直接“啃”上了前面的出租车。交警认定余女士负全责,同时发现她的驾驶证已经过期一个月。

前后修车花了近5万元,余女士找到保险公司理赔,然而对方却告诉她:“不好意思,您的驾驶证已过期,我们不能赔付。”

“换证需要时间,一年内都应属正常换证时间,我不是无证驾驶。”余女士和保险公司各执一词。

11月5日,双方再次协商未果,余女士打算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事件回放

  追尾负全责修车花近5万驾照过期一个月保险拒赔

今年9月7日上午,绵阳市民余女士驾驶宝马5系轿车出门,刚驶上车道,没留意到前方红灯已亮起,直接“啃”上了停在前方的一辆出租车。

追尾事故致使两车均不同程度损坏。交警现场勘查后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余女士追尾,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天下午,她到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这才发现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过期一个月。她当即补办,新证有效时限为“201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7日”。

随后,余女士把车拖到4S店维修,同时通过4S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去年11月22日,余女士曾给爱车买了一年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保险费用是7758元。

这次追尾事故,余女士的各项修车费高达49430元。她满以为保险公司会理赔,没想到却接到4S店通知,保险公司赔付申请未通过,原因是她的驾驶证过期了一个月。

双方理由保险公司:“超过有效期”不负赔偿责任

11月5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保险公司售后理赔工作人员彭先生。他说,保险公司会全额赔付交强险2000元,但商业险不能赔,理由是根据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第四条“(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彭先生说,公司通融后,愿意赔付余女士90%损失。但余女士则坚持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全额赔付。对此,彭先生回应说,如果余女士不同意,只有让法院裁定。

车主:属正常换证时间,非“无证驾驶”

余女士认为,自己的驾驶证确实过期了一个月,但这个过期是在交管部门认定的合理时间内(一年之内),属于交管部门正常的换证手续时间,自己是有驾驶资格的,而非法律上认定的丧失驾驶资格或“无证驾驶”。同时,余女士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充分告知义务。

“签合同时他们并没有把详细条款给我看,更没有解释过免责条款里的‘超过有效期’。”余女士说,她在2014年11月22日向保险公司缴费,保单正式生成,之后手里就只有一张《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没有看过详细条款,更无人向她解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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