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横穿马路引发交通事故到底谁负责?交警部门这样说!

2019-08-19 09:41:51来源:四川在线-绵阳频道编辑:金婵娟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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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樊清辉 涂鹏 记者 付江)7月21日,绵阳市三台县城区环卫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在正常行驶的途中,一名男童突然从旁边跑出来,小轿车制动不及,撞上男童并致其受伤。近日,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男童因横穿马路负事故主要责任。

据三台县交警大队事故民警介绍,事发当天,民警调取了事故车辆行车记录仪以及天网监控视频进行对比分析,查明事发时,驾驶人陈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BS67**小型轿车从建设后街到建设街,行至事故地点时,行人赵某某突然从车辆行驶方向的右边跑出来,由于与行人距离太近,陈某制动不及,撞上了赵某某,造成赵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赵某某横穿马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型轿车驾驶员陈某未避让行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而在本次事故中,行人赵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条例,所以负事故主要责任。

而根据《道安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违反负次要责任。

儿童的人身安全,时刻牵动着父母的心,因孩子的交通意识薄弱,作为家长一定要看护好孩子,平时也要做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孩子交通意识教育,让他们明白马路上,特别是交通十字路口等地方,不是嬉戏玩耍的场所,尤其要注意以身作则,让孩子们养成看红绿灯、走斑马线的良好习惯。

此外,司机朋友在开车时一定要谨慎慢行,尤其是通过十字路口时更要减速慢行,同时还要随时观察马路两边的情况,避免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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