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国家工程进行合同诈骗 南充一市民被骗300万

2019-01-03 15:58:26来源:封面新闻编辑:彭焘谢杰

  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我签了个国家大型工程合同,跟了两年才签下来,看在兄弟份上邀你和我一起做。”2013年,受害人周某因为轻信他人,卷入一起合同诈骗案,被骗多笔费用共计300余万元。日前,南充顺庆警方抓获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为受害人挽回损失30万元,案件办理和追赃挽损工作仍在继续。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实施、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或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近日,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于2016年立案的一起合同诈骗案的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这起逐层作案的合同诈骗案取得了巨大进展。

  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蒋某找到受害人周某,称自己在新疆签订了国家大型工程(某输油管道)项目合同,邀请周某承接其中的一部分工程。周某对蒋某能接到国家大工程表示疑问,蒋某称自己有战友是军区总后勤部某领导,通过战友又联系到了中央某领导,所以才拿下了这个工程。并表示自己已经跟了两年才下手签的合同,前期已经交了几百万元,是看在兄弟份上才叫上周某一起做工程,还出示了国家部委文件、宣传资料、合同等。

  周某看了之后,深信不疑,对蒋某十分感激。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周某跟随蒋某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并且支付给蒋某多笔费用共计300余万元,他多次问蒋某为何迟迟不开工并对工程真实性提出质疑,蒋某都以中央领导身份特殊、话题敏感等理由让其耐心等待。2016年,周某不再相信蒋某的话,到顺庆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我们开展侦查后深挖细查,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一对一’作案案件。”民警介绍,蒋某是从犯罪嫌疑人张某处得到的“工程”,而张某又是从犯罪嫌疑人郭某处得到的“工程”。相当于该“工程”的合同是一层一层逐层签订下来的,郭某作为最高层级,在四川、浙江、甘肃等多地使用伪造的国家部委文件、宣传资料、合同与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受害人保证金、材料费、“疏通关系”费等预交款。

  案件办理2年来,犯罪嫌疑人蒋某、张某先后落网,为受害人挽回损失30万元。而在网安大队的协助下,最为关键的郭某被锁定身份,通过艰苦蹲点守候,终将其抓获归案。目前,案件办理和追赃挽损工作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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