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4月 隆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案件12件

2018-05-24 05:48:32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顾强

华西城市读本讯(周月玲记者昔兴琪)“2014年6月,界市镇花坟村原支部书记罗德根在本村脱贫攻坚工作上报审核过程中,明知其父亲不符合贫困户上报条件,仍将其上报为拟申报贫困户对象,于2015年领取了当年的产业扶贫鸡苗。2018年3月1日,界市镇党委给予罗德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在隆昌市云顶镇召开的镇、村干部120余人参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专题通报会上,对2018年以来全市查处的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

为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力度,隆昌市纪委监委建立督查联动机制,抽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扶贫专项督查组,采取“常规督查+专项督查+专项巡察”方式,对2016年以来已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处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

“为防止扶贫资金成为一些人肆意染指的‘唐僧肉’,我们开设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区,畅通电话、信件、邮箱、微信等渠道,深化‘践行十爱进万家’活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集中处置,对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优先研判处置。”该市纪委相关领导介绍道。

为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该市还成立了作风纪律督查组,对脱贫攻坚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作风不严不实、“等靠要”、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的问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案件,严惩不贷、严查严处,对扶贫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滋生和蔓延的地方、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释放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2018年1-4月,该市共发现扶贫领域各类问题36个,其中问题线索10个,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案件12件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昔兴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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