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赖”欠债700万不还 读私立学校子女被转入公立学校

2019-01-15 14:32:20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彭焘赵瑜

  欠他人734万余元不还,却每年花上数万元供子女在一所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2018年7月,成都法院曾向该名“老赖”蒋某发送限制高消费令。但随后,法院发现蒋某子女正在金牛区一所高收费私立学校上学。同年8月,法院要求金牛区教育局及案涉私立学校协助限制蒋某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并与相关教育部门沟通,在新学期开学前把蒋某子女转入公立学校上学。

  据了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是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手段,法律依据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1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2018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此案便位列其中。

  在一起借贷合同纠纷中,成都的蒋某被判令对案涉借款本金734万余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蒋某始终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2016年10月,债权人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院经审查认定蒋某对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系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法院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依法将所得款项支付给何某,但仍未实现案涉734万余元款项的全部执行。去年7月,法院向蒋某发送限制高消费令,其中第(七)项明确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但随后,法院却发现蒋某子女正在成都市金牛区一高收费私立学校上学,每年收费高达数万元。且经查明,学费由蒋某支付。

  2018年8月,法院向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及案涉私立学校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限制蒋某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并与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在新学期开学前将蒋某子女转至公立学校就读。

  “本案中,法院采取了多项强制执行措施后,蒋某依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经多方查证发现蒋某确有履行能力,还实际支付了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学费。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果断限制蒋某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给失信被执行人敲响了一记警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并非纸上谈兵。”成都中院研究室(新闻宣传中心)主任谌辉介绍道,在坚持依法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时,法院也注重保护其子女的法定受教育权,通过积极对接教育部门,将未成年人转入公立学校就读。

  针对此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表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是我国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手段,其法律依据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七款:“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这一司法解释内容自规定以来,便在全国法院系统‘沉睡’良久,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本案是地方基层法院“激活”该项法律规定的大胆尝试。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采取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措施。同时,法院还与教育部门、学校实现了联动,形成了执行的社会合力,对类似执行案件处理提供了可参考模式。实践表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有助于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左卫民表示。

  记者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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