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拉超长管道横跨6车道掉头 川A轿车一头撞上

2019-03-10 18:48:41来源:成都商报编辑:何勇

3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攀枝花交警支队获悉,3月7日晚,在攀枝花倮果桥南路段,一辆货车压双黄线横跨六个车道掉头,造成小型轿车严重受损、小车驾驶员周某及乘车人员受轻伤的交通事故。

据警方介绍,3月7日21时42分,青某艳驾驶一辆川D牌照重型仓栅式货车,沿炳草岗方向往金江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倮果桥南路段时,压双黄线横跨六个车道掉头。这时,周某驾驶一辆川A牌照小型轿车,由金江方向往炳草岗方向行驶,由于川D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所装载货物(供水管道)超出货箱近5米,川A牌小型轿车驾驶员未能观察到超出大货车货箱的管道,致小型轿车撞到重型仓栅式货车超出货箱的管道上,造成小型轿车严重受损、小车驾驶员周某及乘车人员受轻伤的交通事故。

民警提醒: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是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禁止标线包括地上的黄实线(路中间分隔带禁止越过)和黄色大叉(代表禁止停车),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比如实线变道、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禁止左转弯的左转弯等驾驶行为,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道路标线的设置施划,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道路基本情况、周边事故隐患等进行科学规划的,所以违反标线指示不仅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又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据民警介绍,该起事故中大货车驾驶员青某艳负全部责任。“大货车运载能力大,撞击时产生的动能大,所以事故现场往往相当惨烈。如果货车超长、超高、超载,那后果更是无法想象。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勿拿生命当儿戏!”

陈敏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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