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身陷"带孙费"风波的儿子:不解母亲起诉 尊重判决

2019-09-21 06:46:32来源:成都商报编辑:陈乐

身陷“带孙费”风波的唐先生

四川绵阳一对小夫妻,在孩子1岁多断奶后,就外出打工,孩子被交给奶奶王大妈照看。现在,儿子9岁了,夫妻二人闹起离婚。任劳任怨的王大妈伤心之后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带孙费”,绵阳游仙法院于近日判决小夫妻二人应支付王大妈为抚养孙子所垫支的抚养费近7万元。

此事经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独家报道后,引发公众关注,“带孙费”成为许多网友热议的话题。作为当事人,身陷“带孙费”风波中的儿子又是什么态度?他又有何打算?

9月19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独家专访到王大妈的儿子唐先生。他表示,母亲曾告知他,若不给钱就会起诉,当时自己没在意。接到法院传票后,他不理解母亲的做法,但担心母亲不再带孩子,便没与母亲沟通。法院判决后,他表示尊重判决,确实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也希望能和妻子好好沟通挽回婚姻。

目前,唐先生在重庆打工,王大妈没拿到一分钱,仍独自带着孙子……

“打工没挣到钱,无脸还乡”

据唐先生介绍,他和妻子刘女士是在天津打工时相识相恋的,2010年育有一子,取名华华。后来,刘女士在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的家中照顾孩子,唐先生在绵阳一家工厂打工,周末回家陪妻儿,看望父母。那时,一家人其乐融融。

华华1岁多断奶后,唐先生和妻子刘女士在绵阳打工,周末会回家看孩子,也会给父母拿一些钱。2014年,夫妻二人再次赴天津打工,照看华华的事,全部落在了母亲王大妈身上。那时,唐先生的父亲已患了重病。

“父亲患的是癌症,需要化疗,用钱也很多,我和妻子只有外出打工,希望能多挣点。那时孩子还小,只能由母亲照顾。”唐先生告诉记者,但是,后来他自己也查出了病,虽经治疗无大碍,但在外进厂就变难了,只能在工地打零工。

唐先生介绍,后来,一家工厂条件较宽,他和妻子准备一同进厂,但妻子的身份证过期,他的身份证也已消磁,所以两人决定换身份证后再到天津。然而,妻子刘女士回重庆换身份证后就失去了联系,他换身份证后又回到天津,找到仍在天津打工的岳父岳母,但他们均称不知其妻去向,而妻子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是他人在接。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我一直在寻找妻子,但都没有结果,我也只有继续在工地打工,没挣到什么钱,也没有和家里联系,没脸回去。”唐先生说,直到2016年,他的表妹在QQ留言,其父病危,这时他才回到老家,见了父亲最后一面。处理完父亲后事,他再次回到天津。

对于唐先生的说法,刘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初,她和唐先生去天津打工,自己的收入用于双方开支,唐先生的收入寄给了王大妈用于抚养小孩。2015年底,她和唐先生分开,从2016年开始,她确实没再拿过抚养费。

“妻子提出离婚,母亲伤心了”

唐先生再赴天津,华华仍然只能由其母王大妈照看、抚养。而对于王大妈来说,孙子华华随着年龄增大,开销越来越大,除了生活费,还有教育、医疗等费用。

唐先生介绍,母亲没文化不识字,1998年左右,父母曾到天津打工。他初中毕业后于2007年也到了天津,2009年认识了同在一个工厂打工的刘女士。“我母亲除了给我们带孩子,就是照顾生病的父亲,无法挣钱,而父亲生病也花光了积蓄,孩子的抚养费用还有很多是向亲戚借的。”唐先生说。

今年春节后,刘女士向绵阳游仙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刘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唐先生不允许她参与同事聚会,两人还经常因一些小事吵架甚至打架。不过,在唐先生看来,两人的感情并没有破裂。今年5月,法院也作出了不予离婚的判决。

唐先生介绍,这么多年,只有离婚官司开庭那天,他见到了刘女士。开庭时,母亲及亲戚都去了。虽然法院没有判离婚,但母亲确实伤心了。

“母亲当时和我提过,要我们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不支付,她就要到法院告我们。当时我没有当真,以为母亲只是说说而已。”唐先生说。

“母亲告儿子?收到传票有点懵”

那段时间,唐先生还在绵阳找工作。没过几天,他接到法院电话,收到法院传票,那一刻,他自己都傻眼了,因为状告他的是自己的母亲。

“传票上说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真的有点懵,没想到母亲真的会告我们。那时,我真的不理解母亲的做法,我是他的儿子,母亲怎么会告儿子呢?而且,我们要上班挣钱,孩子只能由母亲来带,社会上很多家庭,不都是子女在外上班,老人在家帮忙带孩子么?”唐先生说,“如果母亲在起诉前和我商量,我肯定不会同意她那样做。”

“虽然我当时不理解,甚至不同意母亲那样做,但我并没有将内心的想法告诉母亲,因为担心母亲不再带孩子。”唐先生说。

“尊重法院判决,努力做好儿子、当好父亲”

现在,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了。

不过,9月17日,记者联系到王大妈时,她正在接华华放学。她告诉记者,法院判决后,她都没有再见过儿子儿媳,也没有收到一分钱,华华仍由她在照看抚养。

“尊重法院判决,我们确实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法院判决后,我发现我作为母亲的儿子,没有尽到儿子的孝道;作为儿子的父亲,也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唐先生在电话中声音有些哽咽。

唐先生告诉记者,母亲起诉开庭时,刘女士委托了代理人出庭。法院判决后,他也离开绵阳到重庆的一个工地打工。这么久以来,他几乎没有跟母亲联系过,因为自己没有挣到钱,没有钱拿给母亲,不知道该跟母亲说什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母亲的问话。

同时,对于法院的判决,记者联系到刘女士。她表示,她也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是,她支付这笔钱的前提是离婚。她称,等过一段时间,她还会起诉离婚。

“现在只有努力多挣钱,这样才能面对母亲,才能更好地做好儿子、当好父亲。我也希望能和妻子多沟通,多交流,挽回这段婚姻。”唐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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