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被质疑敛财 叫停半年再推"隐患整改优惠"被调查

2019-11-17 06:59:50来源:红星新闻编辑:陈乐

“又和上次一样来套钱,套路太深了。”最近,四川安岳县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在供区城北乡推出安全隐患整改“优惠”,再次引来用户及网友质疑。

实际上,大半年前,该公司就曾在供区不少乡镇贴出通知,称98%用户存在安全隐患需整改,用户预存气费可享整改优惠。在用户质疑公司行为到底是为安全,还是有敛财之嫌后,当地住建等部门也认为公司有敛财嫌疑,并紧急叫停公司收费行为。此后,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后对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了处罚。(点击查看红星新闻之前相关报道)

“自愿一次性预交天然气后期燃气费用2000元后,可享受免缴整改材料成本费……”这一次,尽管该天然气公司“优惠”方案有些不同,范围也更小,但仍引来用户和网友质疑。“预存两千气费,要用好几年,如果公司收了钱跑了怎么办?”有用户心存担忧。目前,当地住建部门及乡政府已出面制止天然气公司的这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已介入调查此事。

↑几天前,光源公司城北乡陶海村收费站外,用户排队缴费。图据网络

推出“优惠”:

预交2000元免整改材料费,限期缴费否则停气

近日,有网友晒出图片称,安岳县城北乡陶海村燃气收费站排起缴费“长龙”,部分用户为享受“优惠政策”而排队预存燃气费。因为,11月15日,是安岳县城北乡燃气用户缴纳安全隐患整改费的“最后期限”。

据现场贴出的《告知书》,安岳县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源公司)于10月25日发出《告知书》称,公司燃气安全检查小组人员对用户燃气管道、燃气用气环境以及燃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针对安检中发现的燃气管道、用气环境以及燃气设备使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已在用户签收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明确告知,为确保燃气安全使用和家庭财产安全,本着“防范于未然”、“安全就是生命”的安全原则和理念,公司将组织具有专业资质的整改施工队伍,对用户家存在的安全隐患事项实施整改。

↑光源公司城北乡陶海村收费站张贴的《告知书》及“优惠方案”

《告知书》中还提请用户带上燃气“缴费卡”,于11月15日前到陶海村燃气收费站缴纳整改费。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在11月16日开始对用户家的燃气实施停气,直到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缴清整改费用后方可恢复供气。

与《告知书》一并张贴的,是《燃气安全整改材料费用交费优惠方案》。方案显示,整改材料包括不锈钢管、变径三通、波纹管等,根据每项数量、单价计算出材料费共1298.55元,且不包括整改工作人工工时费。用户可在10月26日至11月15日期间可享受两种优惠。其一为缴纳成本费的部分费用即一次性缴纳800元,另一种为自愿一次性预交天然气后期燃气费2000元后,可享受免缴整改材料成本费。此外,11月16日后缴纳整改费的用户,公司将全额收取整改材料成本费。

其实,今年1月20日,光源公司就在包括城北乡在内的供气区部分乡镇贴出一纸通知称,根据公司年度入户安全检查,约98%用户有私拉乱接、软管老化、气表损坏等现象。经报上级有关部门,责令公司为确保广大燃气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燃气用户室内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整改。表内整改费由燃气用户自行承担,包括更换表内4米范围内铝塑复合管和软管每户800元安装材料费,更换物联网表每只600元。同时,公司在1月20日至2月2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优惠活动,预存2000元气费可免费安装,预存1000元气费可免400元安装费,但燃气表更换不在优惠范围内。而拒绝整改,公司将实行安全停气处理。当时,住建等部门在接到反映后,便叫停了公司这一行为。

↑11月14日,光源公司城北乡陶海村收费站外,有部分用户等候缴费

用户质疑:

优惠是为敛财,如果收钱跑路怎么办?

11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城北乡场镇所在的陶海村,看到光源公司燃气收费站外,仍有部分用户在此办理换表手续、缴费。记者在当地走访后发现,也确有部分用户存在私拉乱接等安全隐患。

对于此次光源公司推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优惠”,他们有的觉得家里一直用气,一次性预存2000元还可免整改费,比较优惠,但更多用户对此表示质疑。据他们介绍,光源公司在今年初推出类似“优惠”后,有用户已预存2000元气费,此次通知针对的是年初未预存气费用户。

“多则五六年,少则两三年,就有隐患了?”陶海村村民王某对光源天然气公司称他家燃气管道等存隐患表示怀疑。据今年9月光源公司开具的《整改通知》,他家存在管道过长、私拉乱接、软管老化等隐患,并责令整改,整改费800元。但王某及家人不予认可,他们称,家里的管道是公司几年前安装的,且签字是对方在将燃气表更换为物联网表时让他签的。“感觉是欺骗。”

城北乡笕水村村民屈某虽预交了2000元,但他也认为这不合理。80岁的他认为,家里天然气管道及相关设备并无安全隐患,公司让交800元整改费是“吓人”的,主要是为了让大家预交2000元气费,这是一个“骗局”。“交八百全是整改费,交两千全是气费。我交两千,也要用到八十六七岁。”

更有用户认为,光源公司此次推出的“优惠”是为了敛财。“都喊交,城北有(燃气用户)几千户,每户两千,算下来几百万。”不少用户担心,光源天然气公司此次收费后,除了换管道,可能将钱用于投资或其它。

“这家公司是民营的,听说他们还欠了不少债,如果收钱后,过两年经营不下去,跑路了怎么办?”还有多名用户担心道,“有的七八十岁的老年人一年只用几十百把块(气费),交两千要用一二十年,说不定人不在了(气费)都没用完。”

对于光源公司欠债一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海峰在今年2月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承认因收购公司及公司发展,确实欠银行2000万元。

↑光源公司此前入户安检。图据光源公司

公司回应:

整改针对存隐患用户,预存气费是自愿

对于用户质疑,光源公司城北乡陶海村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他只是公司安排的收费人员,其他的都不清楚。

11月14日,光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海峰表示,根据住建部门相关文件,入户安检是公司必须做的。在对用户入户安检后,用户在《入户安检记录表》和《隐患整改通知单》上都签字确认了,公司也通过《告知书》告知用户何时缴费、公司何时对其实施整改,如不缴费整改将停气。

“然后才是收费,实际成本1200多,也公示了的。”吴海峰说,用户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可“优惠”至只交800元整改费,或预存2000元气费享受免费整改。“交2000元免整改费,公司是亏的。换表(每只)400多元,改造费还要1200多元。”

↑光源公司此前向用户开具的《整改通知》

“为了推进(安全隐患整改),我们只能牺牲利益吸引老百姓,免费更换。但免费,我免得起吗?”对于用户关于敛财的质疑,吴海峰予以否认并表示,免费不是骗用户,而是因为换表等需要资金,所以只能以此促销活动进行更换。“这次我们也只针对已安检用户。为什么有人来交两千要喊他签承诺书,(说明)这不是我喊你来的,是你自己愿意来存气费。”

对于用户担心,吴海峰表示,如果他跑了,那就是诈骗。“我花几千万买的公司,我跑哪去嘛?”

随后,光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赵小峰拿出多本《入户安全检查记录表》和《整改通知》介绍,今年5月,公司在城北乡陆续开展入户安检,安检人员由公司及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共同组成。在入户安检约900户后发现,其中约70%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是私拉乱接、一表多具等。他还将电脑中保存的部分入户安检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图片打开,让记者查看。“不是换表时让用户签字整改,整改的和换表的是两码事,不同组别的人在开展。”

↑光源公司此前入户安检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图据光源公司

住建部门:

已约谈了公司,并制止了收费行为

11月14日,安岳县住建局接到了关于光源公司在城北乡推出安全隐患整改“优惠”的反映。“收到反映后,我们就约谈了公司,并联系城北乡政府及时制止了他们的收费行为。”11月15日,该局城建股民用燃气管理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在约谈中,住建部门对光源公司提出了两点要求。“首先,预存气费应遵循用户自愿。”该负责人说,其次,对用户燃气表以内的隐患整改,应根据相关规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但隐患整改,燃气公司不能指定施工单位和制定收费价格,也不能要求用户将整改费交给供气公司。“隐患整改,应该是用户自行选择有资质公司进行整改,然后由天然气公司验收。”

该负责人还介绍,根据《四川省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南》,燃气经营企业等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燃气工程安装只能由自己或利益相关方进行施工,不得向用户指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或以供气安全等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或实施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而且,用户的隐患有多有少,有大有小,也不能一刀切全部更换。”该负责人说,如用户只是阀门后软管老化,就只需更换软管,而不是将入户管道全部更换。此外,根据相关规定,燃气表及表外维护由公司承担,如非人为原因破坏,换表费用不能由用户承担。

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多名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后,四川省内天然气管道的安装价格不再是政府定价,而是由市场决定,但根据四川省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天然气的安装利润应控制在成本的10%以内。11月14日,该局也接到了城北乡天然气用户的反映,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光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记者查询

这公司曾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罚

被两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显示,今年8月6日,光源公司因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次处罚针对的便是该公司在今年初推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优惠”。经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公司1月20日在供气经营区域乡镇对外发布安全整改《通知》,优惠活动期间共收取481户用户预存气费94.8万元。但其对外发布的安全整改《通知》中未明确标明安全整改的用户范围,对城西、来凤、朝阳等乡镇未入户安检的用户,仍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预存气费,要求用户接受整改。为此,该公司的行为被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最终被处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还显示,该公司股东吴海峰和曾胡林分别认缴980万元和1020万元,但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人股权出质的质权人,两人股权出质数额分别为980万元和1020万元。此外,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还是该公司的抵押权人,公司被担保债权数额超过2000万元。

另据天眼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该公司在2017年8月先后被武汉和重庆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执行情况显示为全部未履行。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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