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长江渔民”:支持禁捕退渔上岸,亲手拆了自家渔船

2019-12-03 06:34:42来源:红星新闻编辑:陈乐

“再捕下去,

子孙后代无鱼可捕”

早在2018年1月,老渔民张兴华就意识到渔民迟早要退渔上岸,“再捕下去,子孙后代无鱼可捕”。

渔民们记得,以前长江水系鱼很多,鲟鱼都看得到。后来,鱼种日渐减少,河鱼越来越难捕捞。

这些跟鱼打了一辈子交道的渔民,也希望国家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来保护长江母亲河,保护长江水生生物群。

春江水暖鸭先知,对于长江渔业过度捕捞的现状,渔民们最有发言权。

“当然是支持全面禁捕的,这对于长江渔业生物群休养生息非常重要。”渔民刘国凤和罗仁华兄弟都表达了同样的意愿。

11月26日,金沙江边正在拆解的渔船

2018年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长江渔民“退渔上岸”也最终落槌。意见中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长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水生生物保护形势严峻,水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

国务院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保护功能充分发挥,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到203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2019年6月,《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切实落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很快,宜宾、泸州分别制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各区县分别于10月、11月制定落地实施方案启动渔民退捕工作。

打算学一点技术,

反正我们还年轻”

“注意,这里马上要进行渔民专业生产工具报废拆解,请大家退后到警戒线外。”11月13日,在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下坝村的长江边,10艘渔船停靠于此等待着被拆解,成为四川境内长江渔船“第一拆”。

长江渔民以家庭为单位捕鱼作业,10艘渔船拆解,标志着10个渔民家庭正式退捕。同时,也标志着四川正式启动长江渔民退捕上岸工作。

“我今年73岁,6岁开始捕鱼,在长江打鱼67年。原来打鱼效益还不错,现在鱼少了,收益一年不如一年。”宜宾李庄古镇渔民彭云华说,渔民上岸政策出来之后,大家都很支持,“保护长江就是为了子孙后代”。

在古镇李庄17户渔民中,彭云华、彭富珍祖辈世代都在长江打鱼。11月12日晚,他们在江中最后一次撒网,13日凌晨最后一次起网收鱼。

“我在船上出生长大,三代都是渔民,禁捕上岸以后,打算学一点技术,反正我们还年轻。”彭富珍说。

11月27日,在叙州区长江支流越溪河干溪口,船籍为“川宜渔91622”的捕鱼船被依法销毁。渔船销毁区域从长江主水系,延伸到大小支流。“川宜渔91622”销毁后,船主陈刚能获得渔民捕捞权收回、渔船补偿、转产转业过渡期补助、提前退捕奖励等“转产转业”资金。

为了推进渔民退捕工作,宜宾市叙州区统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资金2561.2万元,用于渔民退捕捕捞权收回、专用工具回收报废、转产转业过渡期补助、提前退捕奖补及退捕工作经费等。

同时,宜宾、泸州各地均配套出台了相关补偿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对于渔船销毁,职能部门十分认真,每条船要登记、核查,销毁前后拍照,建立专门档案。

渔民上岸后,相关部门将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实现就近创业就业,开启新的生活。

“渔民上岸,是为了让长江水生生物得到休养生息,让鱼多起来,让长江变得更美、更好。”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对沿江的居民进行宣传。

同时,执法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时、不定期对沿江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捕捞行为、违规电鱼行为,将严厉查处。

长江在四川境内的宜宾、泸州江段,均属于长江上游特有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这个保护区金沙江起于向家坝水电站大坝、岷江起于叙州区月波,止于重庆。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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