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淹“推定全损”却不全赔?保险公司:拿错协议表述有误,已同意全赔

2020-09-06 06:28:23来源:红星新闻编辑:邓强

前不久,四川乐山遭遇一场百年未遇的洪灾,不少汽车被洪水浸泡,市民唐女士的爱车也不幸被泡。事后,平安财险将其车辆“推定全损”,但却并未以全损保额进行理赔,这让唐女士感到不可思议:既然“推定全损”,为何不全赔?

对此,平安财险乐山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唐女士的车辆本来达不到“推定全损”标准,只是协商赔付,车辆维修加残值未达保额,肯定不能全额赔。9月4日,该公司理赔负责人表示,之前协议中“推定全损”表述有误,现在已同意全赔。

质疑:

爱车被泡 “推定全损”却不能全赔?

进入8月以来,乐山先后遭遇多场强降雨。唐女士家住乐山岷江东岸的翡翠国际小区,8月17日,暴雨再次袭来,小区保安赶紧通知业主将车辆从地下车库转移出来。

“当时岷江水位还不算很高,我把车开到了小区附近一条道路的坎上。”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8月18日上午,她起床后发现,洪水已经上岸,很快就淹到她的车的轮胎。由于担心洪水还要继续上涨,她试图联系平安财险救援车来转移车辆未果。

当天下午,洪峰来临,乐山城不少地方成为泽国,岷江边的翡翠国际小区灾情更加严重。唐女士发现,洪水已经几乎淹到引擎盖。8月19日晚,她的车被平安财险拖走。

↑唐女士车辆被淹。

唐女士的车是一辆进口沃尔沃,才开了3年多,这让她非常心痛。经4S店和理赔人员共同察看,唐女士的车尚未达到完全报废标准,但被口头告知初步估算维修要14万元,而该车车损险保额为18.9万余元。再三考虑后,唐女士希望这辆车能够予以报废处理。

↑保险合同载明车损险保额189521元。

8月31日,唐女士在保险公司发来的一份电子版定损协议书上签字,该协议上约定“车辆残值为0,扣除车辆残值后按17万元推定全损”。

↑第一次定损协议按17万元“推定全损”。

不过,唐女士仔细查阅了相关保险条款后疑窦顿生:既然车辆“推定全损”,为何不能以全损保额进行理赔?这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

回应:

车辆维修加残值未达保额 不能全额赔

9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陪同唐女士一起来到平安财险乐山中心支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察看车辆受损照片后表示,当时唐女士的车被淹位置没超过仪表盘,按道理是不能“推定全损”的,只是协商做成了“推定全损”这个方案。

该协议中车辆残值为0,为何又让唐女士和拍卖公司另外签订一份拍卖协议?工作人员表示,车子在唐女士名下,需要她签委托拍卖协议。正常情况下,如果这辆车残值4万元,实际上应该先赔她13万元,现在保险公司已经把包括残值的钱一起先行赔付了。

“推定全损”,为何不按全额来赔? 该工作人员称,“推定全损”有几种情况,一种是直接报废,就按全额赔付;一种是可以拍卖残值,但是唐女士车辆维修金额加残值没达到保额,就不能全额赔付,双方协商一个中间金额来赔。

随后,工作人员提出解决方案,如果唐女士只是对协议中的表述有异议,那么可以重新签订协议,但是赔付金额只能17万元这么多;如果不同意,也可以把赔付的钱退回来,把车送到4S店维修好;或者直接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不过,唐女士坚持认为,既然保险公司已经“推定全损”,就应该全额赔。在几番交涉未果后,唐女士随后又向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反映了此事。

进展:

承认“推定全损”表述有误 已同意全赔

9月3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从唐女士处获悉,当天下午,平安财险乐山中心支公司已经通知她去申请重开案件进行赔付,并重新签订协议全赔18.9万余元。

到底什么情况下才“推定全损”?唐女士的车是否符合“推定全损”?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实际价值的,为“推定全损”。

9月4日下午,平安财险乐山中心支公司理赔负责人张志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实际情况来看,唐女士的车确实不符合“推定全损”,但是从客户的需求考虑,工作人员与其协商了一个赔付金额,但“推定全损”的表述是错误的。

“这个17万的协商赔付金额没有问题,也不存在什么猫腻。”张志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负责唐女士车辆理赔的工作人员是外省调来支援乐山的,可能搞昏了,拿错了协议书,用了“推定全损”的标准版本,本来应该用协商版本的协议书。

不过,张志彬表示,既然“推定全损”,确实应该全赔,之前的那份协议书表述确实存在不妥之处。但之前给客户的协议书中有“推定全损”的表述,现在我们公司也只好认,同意给予唐女士全赔18.9万余元,现在她本人对这个结果也表示满意。

↑双方重新签订定损协议,已同意全赔。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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