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客串演“弟弟” 成都女子以结婚为名义诈骗44.7万元

2022-03-30 16:47:48来源:封面新闻编辑:覃贻花

网络相识“奔现”后,迅速开始谈婚论嫁。不料,男子陆续花费2万余元后,发现婚事没了下落。男子报案后发现,女友的“弟弟”竟然是她的前夫,“父母”是其前公公婆婆,而他们之前“搭伙”用相同的手段已经成功诈骗好几起。

近日,成都彭州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决女子、前夫、前公公婆婆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到五千元不等。

2021年6月,家住成都彭州的52岁单身男子吴某通过某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女网友,女子自称奉美,二人相谈甚欢,吴某便热情邀请奉美到彭州来玩,她却说“如果你有诚意就来找我”,吴某没有多想,两天后便坐上去往成都龙泉驿区的大巴。见面后,奉美掏出了离婚证和身份证给吴某看,表示自己想要安心成个家。

奉美一番甜言蜜语,吴某大方答应给她买新衣服作为初次见面的礼物。奉美也没有客气,先后选购了价格为1799元,1899元和1600元的衣服,在选购第三件衣服时,吴某尴尬地说自己只剩800元了,于是奉美自己掏了800元买到第三件衣服才停止选购。吃过饭后奉美打了一个顺风车将吴某送回彭州,又暗地里以各种理由将新买的衣服退还服装店,将礼物变现。

回家后,吴某依旧沉浸在和奉美的恩爱幻想中,奉美趁机催促吴某尽快见她父母把婚事定了,并提醒吴某需要提前准备3个4000元的红包给奉美及其父母。于是在网络认识后的第4天,吴某便取钱再次来到了龙泉驿区。知道吴某带来现金2万元后,奉美改口说“你还是给我包个9800元吧,给我弟弟包400元”,吃午饭时,奉美的父母还按照当地习俗询问了吴某的生辰八字,商量了办酒席的具体事宜,一切都看似很正常。午饭后,吴某提议去奉美家看看,为避免露馅,奉美则主动说其父母和“弟弟”要先去吴某家看看,吴某欣然答应,并又给了其弟弟700元油费。

奉美带其“家人”离开彭州后,吴某渐渐察觉出奉美的话语存在前后矛盾,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赶紧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原来,2017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45岁的周某某一直以诚心婚恋交友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虚构“阮丽”“奉美”等名字,通过探探、微信等交友软件,并撺掇前夫张某冬及前公公婆婆张某、周某一道,上演以周某某出面“钓鱼”、前夫张某冬及前公公婆婆张某、周某扮演其“家人”的把戏骗取被害人信任,实现诈骗钱财目的,先后认识并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人民币44.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周某、张某、张某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中周某某、周某、张某多次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巨大,张某冬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为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中,周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周某、张某、张某冬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赃款,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且愿意主动缴纳罚金,悔罪态度较好。综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网络交友不牢靠,相互了解不可少,一见钟情虽然好,管好钱财更重要。稍有不慎,就容易掉进行骗者的“温柔陷阱”。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满奕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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