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款11万分手后想要回 法院这样处理

2022-06-13 16:48:22来源:封面新闻编辑:覃贻花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因恋爱关系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层出不穷。6月13日,记者从大邑法院获悉一起案例,近日安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恋爱期间金钱往来发生的财产纠纷案件,两个因财务问题出现“裂痕”的昔日恋人经过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恋爱期间转款11万分手后想要回 法院成功调解达成协议

据介绍,刘某与闫某某系同学,于2019年3月建立恋爱关系,2020年5月分手。恋爱期间,刘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汇款等方式向闫某某转款117084.85元。分手后,刘某多次讨要该款无果,于是以民间借款法律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

闫某某则认为,恋爱期间相互都有金钱往来,自己也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等转账方式向刘某转款,且恋爱期间还有相互赠与。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到双方在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中,既有借贷又有相互赠与,无法进行明确甄别,遂从法理情多方面入手,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好聚好散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情侣恋爱期间厘清经济往来的具体性质 分清赠与和借贷

办案法官介绍,情侣之间恋爱交往时,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厘清相互之间经济往来的具体性质,是赠与、借贷还是其他的共同生活支出等,避免因恋爱关系发生变故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什么是构成赠与合同法律关系的情况?恋爱过程中,一方为表示好感或增进感情,主动赠送对方一些财物且对方予以接受,此行为涉及赠与合同法律关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后,赠与即已完成,赠与人不得再主张返还。双方在恋爱期间出于促进感情的目的,为对方购买手机、首饰等,均系一般赠与,不得再主张返还。此外,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520”、“1314”等。

什么是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情况?除应有如转账等借款交付行为之外,还应当有借贷合意的成立。因此,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起诉时,除了转账记录外,还应当出具双方就该笔转账达成借贷合意的证据,如对方明确表示要借钱的消息记录、借条等,否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文图片由大邑法院提供)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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