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立峰
近日,有企业负责人直言,“疫情班”已成为当前部分企业老板、HR之间交流的口头语。所谓“疫情班”,指的是2022届至2024届的高校毕业生。据媒体报道,这几届毕业生在求职时,部分人被用人单位以“疫情期间培养出来的高校毕业生整体素质差”为由拒招。一家用人单位招聘人员的解释是,“这几届大学生分层现象更严重,良莠不齐,差的太差,为避免用人筛选成本,一些用人单位倾向拒绝接收疫情期间毕业的几届大学生”。
早在2022年,就出现了一些人给疫情期间的毕业生贴标签的“苗头”,当时就遭到了舆论的严厉批判。今天,这种贴标签现象却还“言之堂皇”,实在不应该。
用人单位拒招“疫情班”学生,是一种赤裸裸的偏见与歧视,明显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客观而言,疫情期间确实对大学生的学业有不小影响。但放眼历届毕业生,每一届都有优有劣。疫情期间,也不乏有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动手和沟通能力强的学生。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某种“偏见”,就对某一届的毕业生进行“一刀切”处理。应该理性对待每一个求职者,关注其实际情况,认真考察其是否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与素质再做决定。
轻易将“疫情班”这一群体 “打入另册”,对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不公平也极不负责的;对用人单位来说,这种自我封闭除了展现其傲慢、懒惰、狭隘,也很可能会错过人才;从社会层面讲,则会挫伤就业环境,让求职和求才双方陷入“两头难”的尴尬境地。
公平、公正、包容的就业环境关乎社会和谐发展。相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加强对相关就业歧视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文案:张立峰 数字人:张立峰
剪辑:张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