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大龄未婚女性,违规!山西公布《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女性撑起更坚实的“保护伞”。《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者残疾婴儿的妇女以及不育妇女。政策翻译机为您了解更多新规细节。
文案 胡珍瑜 摄影 周宝 剪辑 周芷冰 美工 沈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