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患者开药,医院要求户口本盖“精神病章”,违法吗?丨小铭切瓜

2025-11-29 20:47: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杜馥利

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大家好,我是看到热搜又来普法的主播小铭。今天,我们要说的事情与医院开药有关。

近日,南方周末报道了这样一桩怪事——多动症患者去医院取药,竟被医院要求必须在其户口簿上加盖一个“精神病一类药品取药”字样的印章,否则不给取。对此,涉事的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上面的规定。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你知道你这样做已经涉嫌违法了吗?!

首先,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簿是户口登记的法定载体,其制作、变更、盖章等权限仅属于公安机关。因此,在没有明确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医院不得对户口簿这一国家法定证件作出任何标注或盖章行为。其次,户口登记条例还规定,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将依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并没有任何“在户口页上加盖专用章”的规定。

小铭理解相关医院想规范精神类药品管理的初衷,但大家一定要明白,户口簿是公安机关才能修改和盖章的法定证件,医院是无权进行盖章的。

现在这样的操作,既于法无据,还可能让患者隐私 “裸奔”。希望涉事医院赶紧叫停整改,其他医院也别跟风。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以守好药品管理为名,行侵犯患者尊严之实。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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