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妻子没资格提离婚 男子撕毁焚烧法律文书遭罚

2016-11-10 15:25:07来源:乐山新闻网编辑:林霜袁思虹

  乐山新闻网讯(袁思虹)不满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当场进行撕毁并焚烧,这种严重践踏法律尊严的违行为要遭罚。近期,市中区人民法院就对撕毁法院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拘留。

  涉事当事人秦某是市中区茅桥镇人,秦某的妻子请求与其离婚,秦某以各种理由躲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应诉法律文书。当法官趁秦某在家,向其直接送达应诉法律文书时,秦某拒绝接收,法官依法作留置送达处理,秦某则当即将法律文书撕毁并用打火机焚烧。

  秦某悔过并在问询笔录上签字

  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秦森介绍,市中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到被告秦某家中送达相应的应诉法律材料,秦某情绪非常激动,他认为妻子根本没有资格向他提出离婚,因为是他在家里照顾年幼的儿子和年迈的老人,所以,他认为法院不应该向他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当场撕毁了法律文书,并用打火机将其焚烧。

  秦某的行为引发附近村民围观,严重地妨害了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影响较为恶劣。为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该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对秦某作出司法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在法律的震慑下,秦某到法院主动向法官承认了错误并写下悔过书,表示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秦某悔过后,该院作出了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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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干扰、破坏诉讼秩序,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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