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卜一珊
7月24日上午,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据悉,该《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这是国内少有、省内首部以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继井盐历史文化保护之后,再一次为“盐龙灯食”四大城市名片立法。标志着自贡构建“盐龙灯食”地域特色文化法治体系取得新进展。
自贡被誉为“恐龙之乡”,地下埋藏的恐龙化石几乎囊括了距今2.01—1.45亿年前三叠纪晚期至侏罗纪的所有恐龙类别,是国际古生物界公认的“侏罗纪恐龙王国”。为有效保护恐龙地质遗迹,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将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立法项目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并成立立法项目工作小组,围绕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分布现状、保护管理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期间,经过数次的调研、走访、考察,多次召开座谈会、立法论证会、立法听证会,不断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今年5月29日,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恐龙地质遗迹究竟如何守护?该《条例》明确,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对象为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与恐龙相关的地质自然遗产,包括恐龙化石(含实体化石和遗迹化石)以及需要重点保护的其他与恐龙相关的地质遗迹等。
《条例》第十条明文规定,自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保护名录制度,通过保护名录的编制、调整,使保护对象得到科学、规范的保护和管理,避免保护对象漏保、毁损、流失或者灭失。同时,《条例》将每年8月10日设立为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日,营造保护恐龙地质遗迹的社会氛围。此外,还细化法律责任,明确了奖惩行为。
恐龙地质遗迹是自贡市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的重要标志性资源,也是文旅产业的重要载体。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加强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同时,也鼓励合理利用资源,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资源转化利用。
“这是一部切实我市实际情况的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地方性法规。”自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游华介绍,可以有效解决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科研、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地域特色文化资源保护,推动上位法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加快构建体现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
来源:自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