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4人次作说明:
挺纪在前落实“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关口前移。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21202件,同比增长26.7%。纪挺法前,健全“快进快出”“快查快结”机制,全省已结案件纪律审查平均周期在2014年同比缩短10天的基础上,2015年再缩短3天。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16064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的13217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的3995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825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47.1%、38.8%、11.7%、2.4%。
立足于抓早抓小,通过早监督早约束等措施,当好维护纪律的“啄木鸟”。出台《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工作办法(试行)》,对诫勉对象、事由、程序、记录、送达等作出规范性规定,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尽早核查,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强化警示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充分运用纪律审查成果,制发系列警示教育读本6.5万册,组织3018名省管干部、1323个单位8.1万余名党员干部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点击2016】
推进纪律审查工作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位置,贯彻到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常态化。